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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把刀。短篇集 电子书下载  

作 者: 九把刀
大 小: 146 K
格 式: TXT格式
本日: 本周:
本月: 总计:
时 间: 2008-8-6 10:01:13
 
 
:: 电子书简介 及 电子书下载地址::  

《九把刀。短篇集》由网友:364313754上传,感谢364313754为手机电子书爱好者做出的贡献,同时期待您也分享上传您喜欢的电子书:点此上传

短篇.高潮
 
  A片里的二男一女正打得火热,制服被撕破的女孩两眼瞪得老大,不可置信地看着抓开自己双腿的中年男子,彷佛有天大的好事将要降临在自己身上。
 
  女孩神色凄迷地低吟着,像是念着什么咒语,终于,在中年男子野兽般地一轮突刺后,女孩放声喊着越来越高亢的日文,似乎在呼吁着什么伟大的理想,最后,男子急切大叫,抽身而起,唏哩呼噜地射在女孩喘息的脸上。
 
  「来爱爱吧?」老公大刺刺地问,伸手将光盘退出,一手揽着身旁的老婆。
  「好没情调。」老婆笑骂着,将光驱又打开,放入另一片A片。
 
  A片里的女孩赤裸裸地绑着红绳子,一只蓬头垢面的肥猪趴在女孩的下体处,拼命地伸出舌头往里面找东西吃,他越吃,女孩就一直嚷嚷,好像在说:「里面没有你要的东西。」
 
  果然,肥猪终究没有找到东西吃,但女孩疯狂地大叫,还搞得肥猪一头雾水。
 
  「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为什么我都没有这样过?这是不是人家说的高潮?」老婆红着脸,手指摸着下体。
 
  「高潮?你听谁说的?」老公脸色不悦,伸手又把A片退出。
 
  「就是露露啊,昨天在SOGO遇到她,她最近结婚了。」老婆不安地说。
 
  「就是妳那个大学室友?养猫那个?」老公的眉毛挤在一起。
 
  「对啊。」老婆低着头,像是做错事的小孩。
 
  「她跟妳说了什么?怎么会提到高潮?」老公质问着。
 
  「没呀,就两个人一起喝咖啡啊,她就说她以前跟她男朋友爱爱啊,都码没有高潮,但是换了个男人结婚以后,每个礼拜都至少一次高潮耶,是不是就像A片里那样啊?」老婆的手不由自主又拿起一张光盘。
 
  「以后不准妳跟她连络了。」老公正色道:「她在骗妳,她只是想跟妳炫耀。」
 
  「骗我?」老婆有些不高兴,说:「为什么这样说?」
 
  老公叹了一口气,说:「老婆,这世界上没有高潮这回事。」
 
  老婆瞪大了眼,问:「没有高潮?」
 
  老公点点头,双手搂着老婆的肩膀,说:「没有,全都是骗人的,根本没有高潮。」
 
  老婆狐疑地说:「你才骗人,A片里面的女主角都码有高潮。」
 
  老公有些不满地说:「要是真的有高潮,妳会没有高潮吗?」
 
  老婆耳根发烫,说:「我好像有一次,就快要高潮的样子,记得那是我们结婚前一星期,你跟我在阳明山那次。」
 
  老公一愣,却随即说道:「其实高潮这个东西,都是媒体建构出来的,都是骗人的。妳没有高潮过,却说妳快要有高潮,这不是很奇怪吗?」
 
  老婆有些发窘,不说话。
 
  老公接着说道:「一个没吃过苹果的人,却说某某东西吃起来很像苹果,这不是很奇怪、很好笑吗?」
 
  老婆不知道该说什么,心底却好像不以为然。
 
  老公搂着老婆的肩膀,温柔地说:「再说,如果真的有高潮,我难道不会给妳高潮吗?」
 
  老婆嘟着嘴,说:「我怎么知道,露露又不会骗我,她说高潮真的很那个......」
 
  老公气得瞳孔撑大,说:「很哪个?很爽?妳知不知道AV女优这个名词?女优就是女演员的意思!也就是说!A片都是在演戏!在演戏!那都不是真的!」
 
  老婆有些被老公吓到,支支吾吾地说:「虽然是演戏,但是......」
 
  老公的鼻子吹着气,气呼呼道:「一个送包裹的按了门铃,女优穿着睡衣打开门后,就跟送包裹的干了起来,这难道不是演戏?妳跟送包裹的干过没有?妳穿过睡衣开门没有?」
 
  老婆一直摇摇头,心中有些怕了。
 
  老公看见老婆害怕的样子,深深叹了一口气,说:「对不起,我太凶了,但是我一定要告诉妳,高潮这种东西不但是假的,是演戏做出来的,而且它还是女性主义的阴谋。」
 
  老婆眼神迷惘地看着老公,说:「怎么跟女性主义有关?」
 
  老公神色凝重地,压低声音说:「我在社会系念博士时,指导教授就是在搞女性主义研究的,他说最新的研究已经证实,高潮这种东西果然是女性主义基本教义派,联合媒体制造出来的灭种毒药,这件事在学术圈已经不是秘密了。」
 
  老婆看着老公严肃的眼神,忍不住笑了出来,说:「你又在骗我啦?」
 
  老公正色道:「是真的,高潮被发明出来是有原因的,那些疯狂的女性主义者为了要让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变成同性恋,所以制造出女人可以达到一种叫高潮的假象,为的是什么?」
 
  老婆疑问:「是啊,为的是什么?」
 
  老公面有不屑,道:「要是女人都以为男人可以给自己高潮,但是,妳知道的,没有高潮要如何高潮呢?所以女人就会觉得跟自己爱爱的男人性能力有问题,因此就会失望,就会去找另一个男人,当然,没有高潮就是没有高潮,找再多男人都没有用,最后女人只好求助女人,然后就通通变成女同性恋了。」
 
  老婆的眉头紧皱,疑惑说:「要是没有高潮,找女人也没有用啊?」
 
  老公一拍掌,叫道:「对啊!妳说到重点了!我的老婆果然是聪明人,一下子就看穿高潮的阴谋了!」
 
  老婆有些不好意思,但嘴角忍不住露出得到大奖的喜悦。
 
  老公显得蛮高兴的,又继续说:「因为那些女性主义基本教义派都是疯子,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所有的女人都变成女同性恋,从此就消灭了男性,天啊!这多么可怕!幸亏我的老婆聪明伶俐!」
 
  老公亲亲老婆的额头作为奖赏,又说:「妳知道我虽然不讨厌同性恋,但是基本教义派总是喜欢搞这套意识形态,那样就惹人讨厌了,她们甚至编写出仿冒的东西方古代文献,例如金瓶梅、肉圃团、痴婆子传等等,都是为了赋予高潮的虚假神话真实的血肉。」
 
  老婆虽然很高兴,但想了想刚刚老公的说法,还是忍不住问:「为什么女性主义基本教义派会消灭掉男性?啊!是因为大家都变成女同性恋后,都不生小孩子了吗?」
 
  老公猛点头,说:「对!他们只为了自己开心,却要毁掉所有的男性,但是没有男人以后,没多久人类就会灭亡了,到时候就是蟑螂统治的天下了,我的天,要等猴子再一次进化成人类要多久妳知道吗?」
 
  老婆惊诧地听着,她从未想过这个问题那么严重。
 
  老公忿忿地说:「要是有一天人类毁灭了,都是这不存在的高潮害的。」
 
  老婆呆呆地看着老公,说:「那......那...我还有个问题....」
 
  老公大方地两手一摊,说:「说啊,我聪明的老婆。」
 
  老婆紧张地问:「那露露....为什么要跟我说她有过高潮?我跟她可是七年的好朋友说,她应该不会骗我,她......她不是什么女同性恋啊!」
 
  老公紧握着拳头,愤怒道:「这就是高潮最恐怖的地方!高潮已经变成女人的虚荣心,也变成男人的虚荣心,大家都在宣称自己有过高潮,其实这都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活得很开心,为了不使自己跟大家不一样,不使自己变成没有高潮的可怜虫!」
 
  老婆又说:「但露露......」
 
  老公摇摇手,说:「高潮这种东西存在着情欲与权力上的矛盾性,它就是靠着这种矛盾性在扭曲人与人之间最纯良的互动,当然了,妳跟爱炫耀的露露之间也同样存在着这种高潮的矛盾性。」
 
  老婆一愣一愣地看着社会学博士的老公,手里的A片迟迟不敢放入光盘里。
 
  老公继续说道:「要是一个女人很爱一个男人,那男人却无法给那女人不存在的高潮,那个女人只有三个选择:一,投向别的男人的怀抱,二,不再多想高潮这件事,三,欺骗那个男人。露露就是属于第三种。」
 
  老婆似懂非懂,问:「欺骗那个男人?欺骗男人,说自己达到高潮?」
 
  老公满意地点点头,说:「女人为了不让心爱的男人对自己的性能力没信心,所以常常假装自己在爱爱时达到高潮,这一切都为了避免男人丧失尊严,但,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扭曲了两个亲密爱人间的关系,这就是爱与欺骗之间的矛盾性。」
 
  老婆自动自发地接着说道:「所以露露的高潮是为了让她老公开心?」
 
  老公点点头,又说:「对,她跟妳说她常常高潮,另一方面也是在宣传她丈夫的性能力。所以,她不但欺骗了她丈夫,也欺骗了妳,高潮带给社会一种集体欺骗的幻象,在社会的人际网络中埋下危险的炸弹。」
 
  老公叹了一口气,从抽屉中拿出一根烟,点着,说:「要是有一天高潮的真相被彻底揭发出来,露露的丈夫将发现她长期受到欺骗,而露露的朋友也将发现自己被她骗了,而露露也会怨恨社会制造出这样的假象,让她成为罪人。」
 
  老公吸了口烟,缓缓吐出,语重心长地说:「以此类推,社会中的信任关系将会被摧毁殆尽,最珍贵的价值观,信任,就此瓦解,妳看这有多么严重?总之,不要再跟露露来往了,她是个危险份子。」
 
  老婆有些难过,看了看手中的A片,她心里还是很想要有高潮。
 
  原来,自己期待已久的高潮竟是假的。
 
  原来,那种被描述成欲仙欲死的心神荡漾,是不可能达到的。
 
  老公看到老婆失望的神色,安慰道:「别难过了,全世界都笼罩在高潮的阴影下,只有少数几个人才知道这么残酷的真相,我们夫妻之间没有那种虚伪的欺骗关系,总是值得庆贺的。」
 
  老婆有些想哭,但,她马上又坚强起来。
 
  没有高潮的话,不但她没有,别人也同样没有。
 
  至少,她不必为了讨老公开心,强作高潮样。
 
  「老婆,别说那么多了,来做爱吧,虽然没有高潮,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跟妳做爱,因为我们是为了爱而做爱,不是为了高潮而做爱,这才是真爱啊!」老公的舌头舔着老婆的耳朵,右手搓揉着老婆的乳房。
 
  老婆一阵轻笑,终于将光盘放入光驱,说:「等一下啦,一起看看最近最流行的美凤光盘吧,听说男主角做爱做了四十七分钟耶,看一下,学学人家嘛。」
 
  老公将计算机屏幕关上,将老婆抱了起来,按倒在床上,窃窃在老婆的耳边磨蹭,说:「其实那个四十七分钟,也是假的,妳知道吗?这又是另一个阴谋,这个阴谋......」
 
  老婆打开双腿,任老公柔中带刚地插入,听着老公温柔地说着另一个令人作呕的阴谋,而床头的墙后,似乎正传来了那对新婚夫妻做爱的狂野嘶吼,与「高潮」的哀饶.........
 
  短篇?见面
 
  我坐在统联车上,呆呆看着脚下的电视,哈利波特第一集正演到魁地奇大赛,哈利波特惊险地坐在扫把上剧烈晃动。
 
  每个礼拜五,我都会搭乘统联到台北与仪琳约会,一起共度整个周末,统联车上最前面的位置是我的首选,前面没有压迫人的椅背,只有一片视野开阔的大玻璃,双脚还可以舒服伸展,我个子不高,睡觉索性大字形瘫在上头。
 
  我看了看表,四点半,天色却有些暗沉。一个人很容易习惯某些事,例如我每周搭统联从台中上台北约会;但有些事却无论如何,甚至很难说服自己去习惯。例如,我总是无法习惯如此缓慢的时间,明明有个深爱的女孩坐在咖啡厅里等着我,我却老是受困在一个移动的铁盒子里两个半小时。
 
  特别在雨天。
 
  眼前的大玻璃上的雨珠越来越大,一滴一滴滑落在我的眼前,我百般聊籁,倾身在大玻璃上呼气,热气迅速在玻璃上雾出白蒙蒙的一片,我像小孩子般用手指在白气上涂鸦。
 
  再睡一觉吧?
 
 
 
 
 
 
  我看着身边睡到打呼的老先生,不禁打了个哈欠。
 
  咖啡才喝了一半,手机就响了。
 
  我看着红色的屏幕,嘴角漾起幸福的微笑。少君一定是睡不着觉。
 
  「喂,少君。」我拿起手机,话筒的另一端传来熟悉的声音。
 
  「给妳个惊喜。」少君的声音显得很兴奋,我手中的咖啡差点掉下去。
 
  玻璃窗外倾盆大雨中,一个大男孩高高举起黄色的雨伞,站在星巴克咖啡厅前面的红砖道,笑得好灿烂。
 
  「就知道妳还是坐在老位子。」少君得意地说。
 
  「怎么这么快?等我一下喔。」我放下咖啡,开心地关掉手机,快步走下楼。
 
  西门町街上大雨蒙蒙,一对对情侣无视纷落的雨花,共同撑着雨伞笑瞇瞇地在街上走来走去。
 
  少君撑着伞向我走过来,轻轻搂住我的肩,嘻嘻笑说:「今天早到了半个多小时,真是赚到了,怎么样,来得及在看电影前吃晚饭吗?还是买点小东西到电影院吃?」
 
  我把头塞在少君怀里,看了看表说:「哇,这么早来,当然可以先吃顿晚饭噜,我们还有一个小时。奖励你,我请客。」
 
  少君拥着我,笑着说:「好棒啊,那要吃什么好呢?」
 
  我拿出薪水袋,开心地宣布:「今天发薪水耶!请你吃铁板烧!」
 
  少君高兴地亲了我一下,说:「我要吃鲑鱼。」
 
  我们在雨中慢慢地走着,走向我们一个月吃一次的铁板烧店。
 
  少君还在台中东海念建筑研究所,还有半年才毕业,而我大学毕业后已在台北一家出版社担任编辑;现在我可比少君有钱多了,所以我常常找借口请奔波赶约会的少君吃顿大餐,或者请他看场电影。
 
  少君点了鲑鱼铁板烧,我点了沙朗牛排。大师傅的快炒手老练地将荷包蛋甩在半空,然后神乎其技地用锅铲接住,淋了酱油。
 
  我看着满足地扒着豆芽菜的少君,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真可爱。
 
  我爱他。只可惜少君还没当兵,我们两人之间的长距离恋爱还要持续好些年,但少君总是勤劳地跟我讲手机、搭车北上,努力把好长好长的物理距离缩短成没有时差的爱情。有时候他会喊累,有时候他会坐到晕车,有时候他会嘟着嘴埋怨,为什么我不偶而去台中找他。
 
  但他说归说,累归累,少君总是坐上三个多小时的车子来看我。
 
  「别发呆啊,快吃快吃!等一下还要看电影耶!」少君用筷子戳我的手,他是个电影狂。我们也是看电影认识的。俗艳的铁达尼号沉到海底时,我哭得好大声,哭声吵到坐在旁边的少君。「同学,妳吵死了,等一下看完电影一定要请我吃个饭赔罪!」当时少君突然这么对我说,害我心神不宁地把电影看完。
 

 

 
  「嗯嗯。」我赶紧把荷包蛋刺破,黄澄澄搅了整碗饭,努力扒了起来。
 
  「记得妳上次看电影忘记关手机吗?附近的人都在瞪妳,偏偏妳找手机找了快半分钟。」少君抬起头来,筷子突袭我的沙朗牛排。
 
  「那是意外,我不敢再犯了。」我吐吐舌头,筷子突袭少君的鲑鱼。
 
  「挪,我保管妳的手机,看电影完再还妳。」少君伸出手,晃着。
 
  「我现在关机就是了嘛。」我拒绝,又夹了一大块鲑鱼肉塞在嘴里。
 
  「嘻,我要顺便检查妳的简讯,看看妳有没有不乖。」少君奸诈地笑笑,我咕哝一声后将手机递给少君,少君将手机关掉后放在自己口袋里,一脸的得意洋洋。真搞不懂他有时候怎么会那么像小孩子。
 
  吃完饭,还有十五分钟,我们快步走到西门戏院旁的纸杯饮料店,如常点了一杯大号芋香奶茶,店里的老板娘一边看着电视新闻一边摇着饮料,少君塞了一张大钞给我,催促我先上楼买票,免得人潮太多错过开场。
 
  「我的希腊婚礼,应该没这么热门吧。」我发笑,还是接过钞票上楼买票。
 
  过了两分钟,少君拿着大号奶茶和一包乖乖走出楼梯,两人便走进电影院。
 
  「你看,整个戏院就只有小猫两三只,你真是紧张大师。」我捏了少君的大腿一下。
 
  「那样不是很好吗?」少君亲了我一下,灯光暗了。电影开始。
 
  「我的希腊婚礼」是部十分有趣的电影,虽然戏院里的人不多,但大家十分捧场地狂笑,气氛竟也颇为热烈。
 
  剧中的女主角拼命想把自己嫁出去,但一心想娶女主角的男主角所要面对的,可是数十个热情却又近乎狂野偏执的希腊裔家族,文化冲突下的笑点自然力道十足。
 
  「哈哈哈哈,这个老家伙好搞笑啊!」少君拉着我的手捧腹大笑。
 
  我看了看大笑中的少君,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我对他的爱好像多得快满出来。这间二轮戏院就是我们初遇的地方。
 
  「少君,你会不会像男主角一样,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你都想娶我啊?」我甜蜜地靠在少君的肩上,任少君的手指玩弄我的头发。
 
  「那当然啊,妳是我最爱的人,我想娶妳想得不得了。」少君一边看着屏幕一边发笑,根本没有认真回答。
 
  「我是说真的。」我看着少君稚气的脸庞,语气有些生气。
 
  少君转过头,在我的额头亲了一下,看着我。
 
  「我当然很想娶妳,只是还要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少君的手指轻轻弹了我的鼻子一下,说:「如果有一天妳不小心嫁给别人,也要记得曾经有过这么爱看电影的男朋友,好不好。」
 
  我点点头,不知怎么眼睛竟然有些湿湿的。
 
  「才不会那么不小心呢。」我擦擦眼睛。
 
  我们继续抱在一起,看着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步入幸福的礼堂。
 
  电影散场,戏院外依旧是细雨绵绵。
 
  「现在要去哪里?直接去我家吗?」我问。
 
  「不想耶,陪我吃点东西,然后在附近走一走好不好,还是妳累了?」少君看着砖道上滴滴答答的小雨,看了看我。
 
  「不累,想吃什么?」我说,看了看表。八点半。
 
  我们依偎在小黄伞下,在雨中漫步寻找一些好吃的、热的小零食,因为少君不想坐在小吃店里吃东西,所以我们轮流撑着伞,站在阿宗面线前合吃了一碗蚵仔面线。
 
  今天的少君心情不错,平常他最讨厌下雨天的,而他居然顺着我意,以互相踩湿对方的鞋子为乐,两人胡闹似地在窄小的雨伞下一踩一躲,连裤脚都湿了一半。
 
  「你今天心情很好呴,是不是论文有头绪啦?」我问,嘻嘻哈哈。
 
  「论文去死去死。只是觉得今天特别爱妳啦!大概是看了场好电影的关系吧!」少君停止踩脚游戏,笑着说:「妳的生日是下礼拜六,想要什么,我们现在去挑!」
 
  「哇!你真不浪漫耶,下礼拜生日当然是下礼拜挑礼物噜!」我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很高兴。
 
  「快快快,想要什么快点说,我国科会的薪水前天发下来,我现在也算是个有钱人喔!」少君趾高气昂,孩子气地装严肃:「给妳一分钟考虑,过了就没有了。」
 
  「我我我我我......我要一只大山羊!」我大声喊道,我从上个月就想好生日礼物想要什么了。
 
  「我的天啊,妳都几岁了,还耍可爱学高中生,要什么大熊大狗的,妳房间不是有好几只了吗?开动物园啊?」少君一副快晕倒的样子。
 
  「可是我属羊啊,房间却没有一只软软可以抱着睡觉的大山羊!」我理直气壮地说:「而且,你连一只大熊大狗都没送过我,还敢说!」
 
  「好!我们现在就去抓一只肥羊!」少君大吼,竟收起雨伞跑了起来,我一边大叫一边在后面跑着,两人就这么兴高采烈地冲到万国百货。
 
 
 
 
 
 
  我们湿答答的互相取笑,花了一个多小时绕来绕去,一边讨论我最近帮某个知名作家设计封面的点子,一边聊着少君跟他难缠的指导教授搏斗的搞笑经过。最后才在一间新开幕的店里挑了一只粉红色的肥羊。
 
  「哪有羊是粉红色的?妳挑的会不会是生病的羊?」少君正经八百地说:「妳看看牠,病的眼睛都瞇成一条线了。」
 
  「不是,这只粉红羊是瓜地马拉特产的品种,学名叫平克嘻拉瓜地羊,很稀有的,难怪你这个念理组的不知道,牠的眼睛瞇成一条线是因为牠正在睡觉。」我正经地响应。
 
  一分钟后,我们便抱着胖嘟嘟的平克嘻拉瓜地羊走出万国百货,外面只剩下毛毛细雨,但我们为了怕没有穿衣服的平克嘻拉瓜地羊感冒,还是决定撑着雨伞。
 
  我们走在万国百货的电视墙前,我忍不住停下脚步,电视墙正放映电影「异度空间」的预告。
 
  「没什么好看的,快走吧,我们去吃蛋卷冰淇淋!」少君拉着我。
 
  「你是小猪喔,一直吃~」我看着电视墙,说:「等我看完这个预告,喂,这电影好象蛮恐怖的,你看那个画面,恶,我绝对不敢进去电影院看。」
 
  少君站在我身旁,故意怪腔怪调:「恐怖喔恐怖喔!」
 
  我笑骂:「神经!」
 
  电影预告结束了,我本来要走,却被插播的电视新闻画面给吸引住。
 
  「我好想吃蛋卷冰淇淋喔,平克嘻拉瓜地羊也好想吃蛋卷冰淇淋的。」少君噘着嘴撒娇,指着我抱住的平克嘻拉瓜地羊耍哀怨。
 
  我吐吐舌头,示意想再多看一下。
 
  电视新闻画面是高速公路的严重车祸,语音记者表示,因为大雨视线不良与路滑的关系,导致一台连结车在加速超车时,失控擦撞上一台北上的统联客运,造成该客运翻覆,幸好后面来车煞车成功,才没有进一步酿成更严重的灾情。
 
  「呼,好危险,以后下雨天你就不要......」我喃喃自语着,眼睛越睁越大。
 
  「根据统联客运表示,因为当时统联客运车速不快,所以只造成了三个人死亡,十七个人轻重伤,目前乘客已送到新竹圣玛利医院急救,院方表示伤者均已脱离险境,而肇事的司机表示,因为当时雨势很大,加上......」记者的声音滔滔絮絮。
 
  我的呼吸暂时停止。
 
  因为我看见新闻画面的跑马灯上的死者名单中,出现一个熟悉的名字。
 
  我急忙回头,除了来来往往的情侣与摊贩外,什么也没有。
 
  雨点打在我跟平克嘻拉瓜地羊的身上,湿湿的,因为雨伞已经安安静静地躺在我脚边。
 
  我忘了呼吸,胸口空荡荡的浮在空中,脑子一片空白。
 
  突然间,我听见皮包里传来「哔哔」两声,我赶紧打开一看,我的手机不知何时已放在我包包里。
 
  我茫然看着手机,屏幕上总共有二十几个简讯。我一个个发呆似地读着,读着一个又一个仓皇与伤心的噩耗,一个接一个关心的询问。
 
  我觉得好冷好冷,眼泪却错愕地不知滴落。
 
  直到最后一通简讯。
 

 

 

 

 

 

 

 

 

 
  「谢谢妳陪我最后一个晚上。别为我难过,至少我现在知道还有下辈子。那时候,我们再一起看电影,好不好?」
 

 

 

 

 

 

 

 
  我的眼泪终于崩溃决堤。
 
  捡起躺在地上的雨伞,那道别的手温还残留在塑料把手上,温暖着我。
 
  「好,一定。」我哭着,希望他能听到。
 
  直到最后一刻,他还是一样若无其事,生怕吓着了我。
 
  细雨继续落着。
 
  西门町的情侣们在雨中踏着水花,幸福地窝在小小的伞里。
 
  那一夜,不知道该怎么说再见的我,只能哭着哭着,抱着平克嘻拉瓜地羊,重复说上一万次。
 
  一定,一定。
 
  

 短篇.月台
 
  拿起火柴,划出淡淡的焦味,点燃指尖的凉烟。
 
  我喜欢火柴。
 
  火柴上的火,远比摇曳在塑料打火机上的火炬真实得多。看着从鼻子呼出的烟雾,令我想起好几年前难忘的经历。
 
  那一夜,我也是这样站在火车车厢间,迎着黑夜袭来的凉风,呼吸着指尖上的尼古丁......
 
 
 
 
 
 
 
 
 
 
  今晚是值得庆祝的。当了五年狗屁国会助理,帮罗大哥洗过多少钱、摆平多少工程抢标,总算赢得罗大哥的信任,一切都值得了。
 
  罗大哥刚决定要提拔我竞选年底的县市议员,在罗大哥金援、人脉样样不缺的情况下,胜选是意料中事,我期盼已久的问政生涯即将起步!
 
  火车慢慢停了下来,扩音器传来:「火车在此临时停车,请您不要下车以免发生危险。」
 
  我抓着扶手,探头看看车外。
 
  一个小小的月台,挂着两盏微弱的老灯,照着剥落发黄的一切。
 
  这里是哪里?我好奇地寻找月台上的站名。「零时」两字,用黑色喷漆写在生锈的大铁板上,令我哑然失笑。
 
  零时?这是哪里?好奇特的地名!
 
  「哔哔。」手表的整点报时,零时整。真是太巧了。
 
  我站在车门口,看见荒芜的月台远处,似乎坐着两个老态龙钟的旅客。
 
  我坐在阶梯上抽烟,翻开记事本研究后天罗大哥的行程,等待火车启动。
 
  等着等着,火车依然停在原地,突然间一个高大的黑影从眼前闪过,应是从后面车厢走下月台的旅客。
 
  那人走到月台上的自动贩卖机前,研究着机器上的饮料。
 
  我也渴了,摸摸口袋里的硬币,拿起小皮箱走下火车,来到贩卖机前。
 
  不幸,贩卖机似乎没电了。
 
  此时火车一震,车门关上,我和那人抢步冲向火车,我抓着门把用力一推,平时极易推开的车门此时却纹风不动。
 
  「闪开!」那人将我推开,用力一推车门,却也无法往前推动半分。
 
  火车,就这样在眼前缓缓开走。
 
 
 
 
 
 
 
 
 
 
 
 
 
 
 
 
 
 
 
 
 
 
  现在回想起来,命运就是这么一回事。在不适当的地方,发生不适当的事,还与不适当的人在一起。驶离的火车就这样改变我的命运。
 
 
 
 
 
 
 
 
 
 
 
 
 
 
 
 
 
 
 
  「干!」那人嚼着槟榔大骂,愤愤踹着贩卖机。
 
  我无奈地抖落烟蒂,拿着小皮箱,寻找应该贴在月台上的车次表;此时我也看清楚那人的样子。
 
  理着小平头,阴狠的双眼陷在高耸的鼻梁里、胡渣青苔般爬满他的脸、嘴里都是红黑色发臭的牙齿,这颗流氓头歪歪地挂在高大的身躯上,嘴里骂着霹雳流利的三字经。
 
  我不想继续跟这头流氓相处,加上找不到车次表,手边的时刻表更没有「零时」车站的通车信息,于是,我走向坐在远处等车的旅客,想问问下一班车何时会到。
 
  那流氓看着我,也大刺刺地跟了过来。
 
  「对不起,请问下一班北上的车什么时候会到?」我弯下腰问。  那名旅客很有年纪了,秃着白发拿着拐杖,穿着藏青长袍,抬起头来说:「也许一年,也许三年,或是十年......明天也说不定。」
 
  流氓听了大骂:「胡说八道!」
 
  我呢?
 
  我只是愣在那边,脑中闪过相当熟悉的印象.......那痀偻老人....我好像看过上千次般熟悉?
 
  「蒋中正!」我冲口而出,登时想起那张总是像符咒一样,挂在每一个求学阶段教室的照片。
 
  那流氓呆了一下,说:「......好像。」
 
  那老人开心地点点头,赞许地说:「年轻人,你很有眼光,国家教育办得不错。」
 
  流氓讶异得说不出话,我却反而冷静下来。
 
  是整人节目吗?
 
 
 
 
 
 
 
 
 
  不,倒像是"鬼影追追追"。
 
  应该是长相酷似蒋介石的幽默老人。
 
  或是失智老人。
 
 
 
 
 
 
 
 
 
 
 
 
 
 
 
 
 
 
 
  「年青人别慌,这里好久没有客人了,自己拉把椅子坐吧。」蒋介石撑着拐杖,缓缓地说。
 
  昏黄的灯光,顿时被古怪的气氛困锁在小小的月台里。
 
  我低头看着手表:时针、分针、秒针重迭在零时的位置。
 
  零时车站,零时时间。
 
  我跟流氓用力甩着表,两人一看,时间依旧停在寂静的零时。
 
  「干!」流氓脱下表,摔向铁轨。
 
  我将手表靠在耳朵边,却听不到齿轮的声音。
 
  「不过是表坏了圪」我安慰着自己,跟流氓不自在地向后退了好几步,一起站在月台的另一头,寻找着站务人员,不愿再理会奇怪的老人。
 
  但月台就像半个废墟,根本没有半个站务人员,后方也没有所谓的车站;这月台似乎埋在荒山野岭中,一个不被记忆的地方。
 
  「反正总有下一班火车。」我自言自语,又点燃另一支烟。
 
  流氓见状,蹲了下来,也点了支烟。奇怪,烟怎么没味道。
 
  庆幸的是,那个怪里怪气的明星脸老人,并没有走过来骚扰我俩。
 
  许久,我站得累了,于是靠在剥漆斑斑的柱子坐下,闭目养神。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用力摇醒,原来是流氓。
 
  「喂!你快看看!」流氓一脸惊惶,说:「天怎么还没亮?」
 
  现在正值七月,白天都来得很早,我睁开眼睛,天空却仍是漆黑一片。
 
  看了看表,指针仍僵在零时零刻。
 
  我浑身发冷,看着流氓说:「过了多久了?」
 
  流氓大叫:「我哪知道!大概有四、五个小时了吧!」
 
  这时,一个高大肥硕的人影蹒跚地从铁轨的远处走来,手里拿着灯笼;流氓大喜,立刻跳下月台,大声问道:「嘿!火车什么时候来啊?」
 
  「老蒋没跟你说过吗?也许十年,也许明天就来了。」高大的人说。
 
  灯笼的火光映在那人的脸上,是个痴肥的颟顸老人圪是个......是个印象浓烈的面孔。
 
  「你说什么?十年?」流氓大怒,抓着老人的衣领质问。
 
  「住手!」我拉住流氓,颤抖地说:「这里很古怪......」
 
  流氓松开手,将槟榔汁吐在痴肥老人油光的鞋子上,骂道:「干!都是疯子!」却见那老人一拳缓缓打向流氓的脸,流氓甩头一偏,猛力回了一拳,揍得老人仰天摔倒,我赶忙大叫:「笨蛋!你知道他是谁吗?!」
 
 
 
 
  流氓本欲踹向那老人,听我这么一叫,愣问:「谁?」
 
  那老人得意地整理溅上鼻血的衣领,说:「爷是毛泽东,你们这些毛头小子还不下跪。」
 
  我看着地上酷似毛泽东的老人,胸口一阵翻腾,流氓却一脚扫向"毛泽东"的尖鼻,大吼:「老子叫沙仁王,十大通缉要犯榜首就是我!」
 
  "毛泽东被"流氓一脚痛扁在地,我则暗呼不妙。
 
  这头流氓竟然是犯下十几件掳人撕票案、数起奸杀案的通缉要犯沙仁王!
 
  在这样人烟罕至的地方遇到这种危险分子,真是莫名其妙的倒霉!
 
  被揍倒在地上的"毛泽东显然"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竟大呼:「来人啊!把他拖出去毙了!」
 
  「毙你妈啦!」沙仁王大吼,从怀中拿出一把明晃晃的手枪,顶着"毛泽东"的下巴扣下板机,霎时脑浆如碎豆花炸出"毛泽东"的后脑杓,"毛泽东"垂着脑袋,一动也不动了。
 
 
 
 
 
 
 
 
 
 
 
 
 
 
 
 
 
 
  托罗大哥的福,我跟黑道人物打过多次交道,于是我压抑狂奔的心脏,伸出手:「沙哥,久仰久仰,小弟是罗老爷的左右手,没想到在这里跟你交攀......」
 
  沙仁王只是斜眼瞪着我,就拿着枪走向月台上的"蒋中正"。
 
  拥有明星脸的失智老人看见刚刚的一切,却老神在在地看着暴怒的沙仁王向他逼近。
 
  沙仁王对空又开了一枪,大喝:「火车什么时候来!快说!」
 
  "蒋介石"目光铄铄地说:「一年、十年、或是......」
 
  「干!」沙仁王额爆青筋,一枪"蒋介石"的肚子射烂,流出泛黄的脂肪和一捆血肠。
 
  我吓呆了,想到等会自己苍白的命运,双脚像果汁机般发颤。
 
  但,更令人惊惧的事发生了!
 
 
 
 
 
 
 
 
 
 
 
 
 
 
 
 
 
 
 
 
 
 
 
 
 
 
 
 
 
 
 
  「年轻人...血气方刚的...唉,好好的干么动刀动枪地....」"蒋介石"不但没死,还低头捡起刚刚流出的肠子,胡乱塞进自己的肚子里。
 
  见鬼了!
 
  难道这里是幽冥地府?!
 
  沙仁王大骇,想再补一枪时,竟被一个高大的人影从背后将枪夺下,沙仁王转头一看,差点晕倒在地。
 
  那人竟是缺了后脑勺"毛泽东"!
 
  "毛泽东"拿着手枪指着沙仁王,喝令:「小子杀的人哪有爷万分之一,快快将铁轨上的脑浆刮起来,塞回爷的脑瓜!」
 
  沙仁王看着"毛泽东"晃着汤匙般的脑袋,脑浆一瓢瓢流出毛泽东后脑的破口,吓得摔下月台。
 
  我呢?
 
  我呆站在一旁,努力将眼前的惊悚异景,平衡进原本秩序井然的思考方式中。
 
 
 
 
 
 
 
 
 
 
 
 
 
  首先,这里是哪里?
 
  这个莫名其妙的月台,挤了两个酷似死去甚久、曾经叱咋风云的老人。两个爆脑流肠都不会死的老人。
 
  不!不是不会死!
 
  应该是两条鬼魂!两条赫赫有名的老鬼!
 
  那么,这里是阴间?
 
  但我根本还没死啊!
 
  只见毛泽东拿枪指着我咆哮:「喂!你也下去刮我的脑浆!」
 
  我连忙跳下月台,拉住神智错乱的沙仁王急道:「沙哥!快帮我把他的脑浆塞回他的脑袋里,不然我俩不能活着离开这里!」
 
  沙仁王顿时回过神来,疯狂地将黏在铁轨上的乳白碎脑浆刮在手里,同我一起跳上月台,手忙脚乱地把糊成豆花的东西塞进毛泽东的后脑。
 
  沙仁王跪在地上,大呼求饶:「大爷!小弟有眼不识泰山,若有冒犯之处还请您多多原谅......」说完,沙仁王使劲瞌头,咚咚咚地磕声不绝。
 
  我正想要参加这场磕头大赛,却听见毛泽东兴奋地说:「好好好!那你当我的部下吧!」
 
  话一说完,刚塞完血肠的蒋介石突然大叫:「不!做我的手下!」还连忙起身拉住我,厉声道:「小子!我瞧你不错!你也当我手下!我命你为五星上将!」
 
  当鬼魂的手下绝对不智,我眼泪一洒,跪下喊道:「蒋爷爷,在下何德何能当您的御前大帅,您瞧这里穷徒四壁的,请让在下回到阳间,每天烧一车子的纸钱给您!」
 
  沙仁王一听,赶忙附和:「对对!两人烧钱烧得多些,我家里还有老母和.......」
 
  不料蒋介石一拐杖敲在我头上,大骂:「小畜牲敢咒我死!你以为这里是阴曹地府啊!」
 
  毛泽东也勃然大怒,一口江西腔骂道:「兔崽子想死自己去!爷可是活生生的人!」
 
  人?缺了后脑勺的人?
 
  这时,月台上方降下一条粗绳,两个俊俏的人影攀绳翻落;一个动人的声音说道:「几十年了,却只是我们第二次客人来访,别吓跑人家了。」说话的,是一个金发美女,纤白的手腕勾攀着一个英俊的褐发绅士,好一对璧人。
 
  毛泽东冷笑道:「吓跑?能跑到哪去?」
 
  我看着那双璧人,忍不住脱口而出:「肯尼迪!玛丽莲梦露!」
 
  只见肯尼迪绅士地点点头,梦露则喜孜孜地说:「想不到外面的人还记得我。」
 
  我的天!今晚不知道是运气太差遇到这么多鬼,还是运气太好遇到这么多中外名鬼?
 
  沙仁王大概濒临崩溃了,张大了嘴 ,全身燥汗,他多半以为自己坏事做尽,猛鬼勾魂来了吧。
 
  肯尼迪一口流利的华语:「老蒋,好不容易来了客人,你们别忙着抢部下,介绍这奇妙的月台吧。」
 
  蒋介石拄着拐杖,与毛泽东相顾一眼,叹了口浊气,两人坐在候车座上。
 
  沙仁王擦着额头的冷汗,说:「要是太麻烦就不用说了......」
 
  蒋介石白了沙仁王一眼,说道:「这个月台没有白天,时间永远驻在子夜零时;它的空间是真实的,时间却独绝于世间。」
 
  肯尼迪接口说:「在这里,因为时间被月台奇异的磁场死锁了,所以我们不会老,生命也不会消逝,一切都是永恒的。」
 
  梦露甜甜一笑:「美丽也是永恒的。」
 
  时间停滞的月台......简直是阴阳魔界!
 
 
 
 
  尽管这一切如此玄幻,但灵异的事实摆在眼前,我也只能拥抱它。至少比遇到鬼怪要好的多。
 
  但,这么多历史名角齐聚在台湾这小小的诡异月台上,究竟为了什么?
 
  风云了一生,还需追求永恒不灭的生命?
 
 
 
 
 
 
 
 
 
 
 
 
 
  蒋介石似乎看穿我的思考,说:「小鬼,你相信地狱的存在吗?」
 
  我本是无鬼神论者,但此时世界上所有的怪异传说似乎都变成极有可能,我不禁点点头。
 
  蒋介石低着头,碎碎念道:「当年抗日期间,张学良在西安秦皇陵,发现地狱十八个时空入口之一,以及许多关于地狱世界的秘密,于是便假装挟持我,以便我亲自在西安参详地狱的刑罚制度等等,唉,地狱的恐怖你们是无法体会的.......」
 
  「地狱是怎么一回事?!」沙仁王不安道。地狱是作恶多端的沙仁王必须关心的课题。
 
  毛泽东阴恻恻地说:「别急,有一天你一定会知道的。」
 
  蒋介石沉重地说:「简单来说,要是你害死一个人,不管是不是你亲自杀了他,那死者的冤魂都会在地狱里迎接你,将你剥皮煎骨、挖眼掏心、抽肠凌迟,直到冤气消散,死者重又投胎,你才能从地狱中解脱,展开新的轮回。」
 
  毛泽东神情困顿地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老蒋重金贿赂了往来地狱入口的使者,问出平均一个怨灵折磨犯人的时间。操你娘,竟有三年之久!」
 
  蒋介石继续说道:「我砸下数千两黄金大洋,托鬼卒偷偷抄了份等待我的冤魂名单。我的妈呀,竟多达九十一万只鬼,我算算,等我死后,居然要在地狱中受苦两百七十三万年之久!这还是我到台湾之前的数目!」
 
  沙仁王一惊,急算死在自己手下的冤魂数目,惨道:「38乘以3,干!我要待上一百一十四年!」
 
  毛泽东擦掉青绿色的鼻涕,黯然道:「要跟爷比?爷中了老蒋的奸计,生死簿上记了爷一笔六千一百四十万年的刑罚呆帐,都怪大陆人口太多,随便搞个文革、生产运动什么的,就死了千百万人。」
 
  我开始进入状况了。
 
  这两个背着千万条命债的大魔头,为了要逃避地狱无尽的惩罚,竟找到这个时间静止的特殊地带,盖了个简陋的月台隐居起来,以逃避应该经历的死亡,逃避地狱里依旧等待他们的索命厉鬼......
 
 
 
 
 
 
 
 
 
 
 
 
 
 
 
 
 
 
 
 
 
 
  但肯尼迪跟梦露跑来这里做什么?
 
 
 
 
 
 
 
 
 
 
 
 
 
 
 
 
 
 
 
  蒋介石看着手中的拐杖,继续说道:「我发现地狱的存在与秘密后,惊恐之余,便命令我最信任的特务头子,戴笠,火速赶来西安,交托他史上最艰巨的任务------找出长生不死的方法。」
 
  戴笠,这人我知道,此人掌握国共两方特务的机密情报,精于各种间谍战,是蒋介石的左右手;但戴笠却在国共关系最紧张时不幸死于南京上空的空难,部份历史学家跟阴谋论者怀疑是蒋介石害怕戴笠的势力威胁到自己,所以密令炸掉戴笠乘坐的飞机。
 
  蒋介石略微得意地说:「戴笠费尽心机,散尽用来对付共党的财富,找来上千个堪舆师,终于在台湾找到这块福地。戴笠诈死遁走后,专心研究如何进入这个奇异磁场;几年后他派密使告诉我,他已经在台湾为我准备好长生不死的地方,但进入这个磁场的时机无法精确估算,也许好几年才有机缘进入,因此要我尽快来台。我大感兴奋,于是草草结束跟共党之间无谓的大战,放弃了生灵涂炭的中原渡海来台,就近等待时空大门为我开启。」
 
  毛泽东在旁恨恨地说:「爷当时还以为打了大胜仗,没想到是老蒋故意把中原让给爷,害爷胡里胡涂搞了好些运动,弄死了一堆人。」
 
  蒋介石一阵剧烈的咳嗽,才继续说:「此后戴笠凭着高超的人才招募手段及情报收集,自行成立一个跨国的神秘组织「零时」,不仅向各国有名的屠夫领袖宣传地狱的事实,更藉此推销零时月台的好处。独裁领袖无不趋之若骛,努力搜刮民脂民膏,为的就是支付零时组织进驻此月台的费用。你知道吗?你们这样误打误撞进来实在非常幸运,一人省下五百亿美金的单程票,有些非洲穷国的独裁者根本付不出来,只好下地狱去。」
 
  沙仁王喜不自胜地说:「真的?我真幸运!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吗?」
 
  肯尼迪笑着说道:「你愿意的话,留在这里也没人赶你走,不过要离开却是问题重重。」
 
  我对留在这个鬼地方一点兴趣也没,忙问:「有什么问题?」
 
  毛泽东一巴掌打在我脸上,骂道:「说了这么多次,小兔崽子还是听不明白,下一班停在这里的火车也许明天就到,也许是二十年后才到,这个时空切换的奥秘连送我进来的零时组织都搞不懂,兔崽子只能靠运气了。」
 
  我心都凉了,沙仁王却依旧满脸兴奋。
 
  「习惯就好。」梦露顽皮一笑,同肯尼迪抓住绳索攀向月台上的屋顶,还向我招手示意,邀我一起沿绳而上。
 
  我看了月台上两个横行一世的魔王,再看了看大呼幸运的通缉犯,我立刻攀绳而上。
 
 
 
 
 
 
 
 
 
 
 
 
 
 
 
 
 
 
 
  月台屋顶视线极好,星斗悬满夜空,肯尼迪搂着梦露躺在屋顶上,示意我一起躺下。
 
  我拘谨地坐在一旁,问道:「我觉得很奇怪,我能理解毛蒋两人为何要来到这里的原因,但,你们两个为何要到这个永生不死的地方?」
 
  我看着身旁这对佳人,猜想是否是因为肯尼迪为了要甩开妻子杰奎琳,与情妇玛丽莲梦露长相厮守才诈死逃出世间。
 
  梦露的眼神绽放感激的光芒,看着肯尼迪说:「这一切都是小甘为我所作的牺牲。」
 
 
 
 
  肯尼迪拨弄着梦露柔美的金发,笑说:「在古巴飞弹危机前三个月,我得知梦露罹患了离奇的致命怪病,偷偷安排了好几位医生诊断都没用,在我震惊与伤心欲绝之际,我想起了前总统杜鲁门交给我的秘密档案;我立刻打开档案,找出连络零时组织的方法,该组织在接到我的请托后,立刻就安排了梦露假死、与一年后对我的假暗杀,将我俩一前一后地送到台湾这个小月台,延续我们的爱情。我跟梦露还比蒋毛两人早了十二年进来呢!」
 
  梦露眼中泛着泪水,娇怜地说:「小甘为了我的病医不好,放弃了崇高的总统权位,跑到这里跟我守着这小小的月台、渡过数十年黑夜。他说要是我的病医不好,他也活不下去,直到有一天外面的医术大大进步了,他才要带我出去就医,两个人真真正正白头偕老,牵着手死去。」
 
  我看着身旁曾是美国最具人气的总统,登时感到羞愧与渺小。他勇于为了挚爱远离世界上最尊荣的权力,我却为了一个小小的议员席次,经年为立委罗大哥做尽坏事......
 
  肯尼迪忍不住又说:「零时组织真的很厉害,他们不但拥有从独裁者那边接手过来的巨额财富,还在政府与媒体间广布关键人物,才能一手遮天,安排大明星诈死,安排美国总统的假暗杀,甚至制造出完美的假尸体取信社会,像楼下的老蒋就有一具假尸泡在福尔马林里,别人都以为他尸骨未寒呢。」
 
  我大感兴趣,忙问:「那猫王真的死了吗?李小龙呢?你刚刚提过零时组织的档案是杜鲁门交给你的,那他人呢?」
 
  肯尼迪哈哈大笑:「我在这里没看过猫王跟李小龙,但谁知道零时组织是否找到另一个时间停止运转的磁场,把他们藏那里?至于杜鲁门,他以前跟我提过,因为他命令军方在日本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造成巨大伤亡,因此零时组织建议他买下一席月台票。但杜鲁门也真够硬气,他说他投原子弹投得心安理得,他打心底相信他不会下地狱,便拒绝了零时组织的邀请。至于他把档案交给我,是警告我行事务求心安,毕竟地狱是很骇人的。」
 
  梦露捏着肯尼迪的脸颊道:「因为小甘跟我不是害怕下地狱才来的,零时组织觉得很感动,还特地只收一百亿的工本费意思意思就好。」
 
  历史对戴笠的人品评价极差,我讶然道:「戴笠很感动?」
 
  肯尼迪摇摇头:「零时组织经过大幅改组,他们的首领换成一个黑人了,至于同样杀了很多人的戴笠,很早就放弃待在月台,下地狱去了。」
 
  梦露补充道:「戴笠只待到老毛进来,就搭误闯进来的运煤车离开月台。以后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我不是个向往永恒的人,更不是笨蛋,我过了一个月就知道戴笠为什么离开月台了。
 
  说是一个月,其实不是精确的说法,严格来说这里的时间卡死在子夜零时零秒,只有无穷的黑夜。
 
  还有足以杀死一切的无聊。
 
  有多无聊?无聊到肯尼迪、梦露学会了华语,老蒋跟毛主席也说得一口漂亮的英语。
 
  大部分的时间中,老蒋不是看着自己的拐杖发呆,就是在座位上流泪,再不就是坐在死对头旁发痴,碎碎低语。
 
  毛泽东是个过动儿,老爱提着灯笼沿着铁轨乱逛,自称是在巡视他的领土。不过毛主席把更多时间花在埋怨他的宿敌上,臭骂老蒋设局将大陆拱手让给他。
 
  至于沙仁王,迫于两个过气魔头的假威严,只好轮流当起两人的手下大将,不久就学会一身谄媚阿谀的本领。
 
 
 
 
 
 
 
 
 
  「为什么不摆一些麻将、象棋、纸牌之类的东西进来?」我问。
 
  「本来是有的,但后来被戴笠那混蛋偷偷带走,简直是谋杀我们!后来零时组织换了首领后,竟完全不理会我们的需求,他们说只要我们死不了就行了,王八蛋!」蒋介石大骂。
 
 
 
 
 
 
 
 
 
 
  在月台虚无的岁月中,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屋顶上,当这对亲密爱人的电灯泡,同他们说说外面世界的样子。
 
  梦露最喜欢听到自己仍是当代最被怀念的艳星,而肯尼迪听到自己的死亡依旧是历史的大悬案时,也得意地开怀大笑。
 
  有时候为了让小两口独处,我才不甘愿地爬下绳索,看着两个几近痴呆的老人围着沙仁王鬼扯自己的丰功伟业。
 
  在幽暗的月台里,阳光已成为遥远记忆中的奢华享受,长期不见天日的结果,使得我老提不起劲,精神涣散萎靡;肯尼迪说这很类似北欧某些日照不足国家季节性的忧郁症,不过疾病现象实际上已被时间冻结,所以过几个月就能完全适应。
 
  写到这里,我该解释一下为何我不出走月台的原因。
 
  好几次我沿着铁轨想走到时间运行的正常世界,却在距离月台大约十五公尺处撞到无形的气墙,怎么推怎么踹,却都走不出黑夜与零时的独裁,我沿着气墙绕着走,发现气墙环绕着月台四周,于是我扒土掘道,硬是掘了十尺深坑,却依旧在土里撞墙。
 
  月台彻底被时间排除在外,壁垒分明。
 
  我常常看着远方的铁轨,等待着不知何时来到的暂停火车。有时火车来了,却只是匆匆经过,放着我在后头嘶声力竭地哭喊。
 
  肯尼迪告诉我,这里的磁场只有当正常世界的火车,在零时零分零秒暂时停车在这月台边时,月台的空间才会跟外面的世界接合,此时车上的旅客才有倒霉的机会下车,我也才有机会登上火车离去。
 
  我只好等了。
 
 
 
 
  还好在这里不会饿、也不会渴、当然也不用便溺,生命的机制随着时间的冻结完全停摆。我抽着烟,却闻不到尼古丁的香味,也好,让我快速有效的戒了烟。
 
  我向二老询问上一次火车进站的时间,他们说印象很模糊了,只记得上次来的旅客是个来台湾旅行的香港作家,不过那作家比较幸运,只待了一天就等到下一班火车离去,他临走前非常兴奋,还大呼这是毕生难得的经验,令他灵感泉涌不已。
 
  听二老残破记忆的描述,那人似乎是享誉亚太的科幻小说家,一个极少数以写作致富的大作家。
 
  但我可没那作家好运,我夜复一夜等待着突破时空偶然的火车,也看着一枚不定时炸弹终于在寂寥的月台爆发。
 
 
 
 
 
 
 
 
 
 
          那枚炸弹叫做沙仁王。
 
 
 
 
 
 
 
 
 
 
 
 
 
 
 
 
 
 
 
  在认清了二老早已萎靡的事实后,沙仁王终于厌倦担任五星上将跟副总统的日子;有一晚( 当然),沙仁王发狂般冲向毛泽东,挨了两枪后夺回手枪,大吼宣布自己是月台的君王。不过此举搞得二老很不开心,老蒋生气地用拐杖刺向沙仁王,却使自己被沙仁王开枪射中左眼,从此变成独眼龙。
 
  在无聊透顶、免吃省喝的月台待了一个月多,沙仁王脾气暴躁异常,一拿到枪便时常没来由地朝两魔头拳打脚踢,把原本身体就极衰微的二老揍得毫无尊严。不仅如此,沙仁王还把毛主席的鼻子割了下来,再朝蒋介石的脖子开了两枪,轰得蒋介石身首分离;最后蒋介石只好用皮带勉强缠住自己的头颅跟脖子,以免脑袋被沙仁王当球踢。
 
  狂傲一世、血洗千万人的两魔头,逃得过百万年的地狱刑,却自己困锁在败破的月台上,整天被一个地痞流氓痛扁,也真是报应。
 
  但沙仁王的邪恶却不仅如此。
 
  零时月台可以冻结运转的时间,可以隔绝两个世界的接触,却无法阻挡人性的败坏。
 
  过了两个月,沙仁王脱下自己的裤子,拿着枪爬上月台屋顶,喝令肯尼迪跟我跳下月台,看样子是要强奸梦露!
 
  在这个月台上没有死亡的忧虑,连痛觉也随着时间消失在神经里,但一旦走出月台磁场,身上积累的痛苦必会发作,致命的伤将会夺走生命,这对等待医学发达的肯尼迪与梦露来说,沙仁王的枪足以毁灭两人白头偕老的梦想!
 
  于是,梦露哭着要肯尼迪快走,但肯尼迪愤怒地咆哮,靠在绳索边不肯跳下。我眼看沙仁王疯子般的脾气就要发作,灵机一动,赶忙跳下月台用英语请求二老踩着我的肩膀上屋顶帮忙。
 
  谁叫沙仁王平时太爱乱揍二老,故二老没多想就答应了,立刻踩上我的肩,冲向正要非礼梦露的沙仁王,沙仁王一枪命中毛泽东的肩窝后,立刻被我们联合压倒,肯尼迪赶紧夺下手枪,朝沙仁王的小鸟开了一枪,精血四溅。
 
  「别光顾着自己开心!」老蒋抢下肯尼迪手中的枪,朝沙仁王两臂各开一枪,再轰掉沙仁王的膝盖,四枪下来沙仁王的四肢被子弹斩离身体后,众人一番忙乱,将血肉模糊的淫贼丢下月台。
 
  两个身躯残破的老魔王看着再也无力反击的沙仁王大笑,我想他们一方面是因为痛宰这个疯狂流氓狂喜,但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做了生平罕见的见义勇为而开心吧!
 
  肯尼迪把蠕虫般的沙仁王丢到月台后面的大瓮里,我好奇地跟过去看,发现大瓮里还塞了个半死不活的「尸块」。
 
  肯尼迪盖上大瓮的盖子,压上块大石,说:「那是柬普赛的屠夫,赤柬领袖波布,他付不出五百亿美金全额,只能拿出两百亿与零时组织达成协议,自愿被斩成十八块放在大瓮里,波布的意思是:反正在月台感受不到痛苦,总比下地狱好。」
 
  我没空同情自愿被剁成十八块的波布,总之沙仁王被塞进大瓮后,月台的确和睦多了,两个整天痴呆闲晃的老人也免受侮辱。
 
 
 
 
 
 
 
 
 
  过了好久,我依旧守在清冷的月台等待命运向我招手,也耗了很多时间跟老蒋两人谈天,逐渐了解他们内心的后悔与苦痛。
 
  老蒋发誓,要是此生重来,他绝不搞特务暗杀、甚至愿意当个小人物平凡一生,就算光荣地战死沙场也不错;毛主席送了千万条人命,他虽不愿承认自己决策错误,但从他寂寥的眼神中清楚可知,他心底其实充满了浓厚的矛盾与挣扎。
 
  我开始同情他们。这两个老家伙即使免于地狱万年期限的惩罚,却自己套上无穷无尽的枷锁,在空无一物的老月台上过着毫无意义的生活,追悔往日沾满鲜血的日子。
 
 
 
 
 
 
 
 
 
 
 
 
 
  这不就是另一个地狱吗?
 
 
 
 
 
 
 
 
 
 
 
 
 
 
 
  道别的日子终会来临,只是机率的问题。
 
  在一个偶然中的偶然,一辆平快车停靠在月台边,我赶忙跳下屋顶,含着眼泪挥别不舍的二老,屋顶上的爱侣也为我唱着骊歌,我就这样搭上通往正常时间的列车。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在月台已经待上一年半之久。
 
  我怀念命运赐给我这次奇异的经历,也珍视这经历带给我人生的机会。我放弃了从政的不归路,投向广告设计的怀抱,以免迟早向地狱报到。
 
  但缘份的奇妙之处,就是它永远令人捉摸不定。
 
 
 
 
 
 
 
  在离开零时月台后十八年,我搭乘夜班火车北上时,火车恰恰在零时暂时停车。我站在车厢间大感奇异时,两个熟悉的人影跨上火车,冲到我身边。
 
  你猜是谁?
 
  当然是月台屋顶上的老友。
 
  他们看见我时惊异万分,但随即与我笑成一团。
 
  梦露挽着为他放弃江山的肯尼迪,甜甜说:「小甘决定试试现在的医术了,另一方面,我们想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久违的日出,就算死了也不后悔。」
 
  我拥抱着两人,瞥眼看见月台上两个孤单又熟悉的身影,正向我点头示意。
 
  「又见面了。」我轻声说,将皮箱里的纸牌丢在月台上,看着两老渐渐远去。
 
 
 
 
 
 
 
 
 
 
  梦露两人同我在台北下车后,就消失在霓红夜色中,继续他们的爱情故事。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梦露临别时的感叹,后来成了我令人赞赏的广告文案。
 
  如果有一天,你搭的夜车在零时暂停时,要是你有胆量下车,别忘了替我向老朋友问声好,说声晚安。
 
  短篇.绿色的马 End
 
绿色的马。一。
 
 
 
  我打开门的时候,立刻就被牠刺眼的青绿色给吸引住。
 
  牠的鼻子在喷气,但我并不是因为这样才知道牠是活的。当一个东西活生生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清楚明白牠是活生生的。而且是匹马。
 
  是匹大马,青绿色的鬃毛、青绿色的身躯、青绿色的尾巴,青绿色的蹄,只有眼睛是炯炯的黑色,牠庞大的身躯将走廊挤得满满的,只留下刚好让一个人侧身掠过的一点空间。
 
  我吓了一跳,但牠显然也很不舒服,这样的空间对牠来说实在太局促了,一匹这么大的马是不会自己把自己塞到窄小的这里,不管牠是什么颜色。
 
  这里可是公寓五楼!
 
  「嗯......」我看着牠,牠咧开嘴看着我,低下头、嗅着我的皮鞋,然后啃了起来。
 
  当一个人早上出门,门一打开,就看见一匹绿色的马卡在门前的走廊上,第一个反应多半是关上门、然后再打开,看看自己刚才是不是看错了,或是用力咬自己的手指。
 
  但我没有,事情既然发生了,你作任何确认都无法阻止它存在的事实。我只是怔怔看着牠下垂的大脑袋。
 
  总该有人为这件事负责。
 
  我小心翼翼脱下牠极感兴趣的鞋子,惦着脚沿贴牠颤动的身躯走到对面敲门。五楼就只有我们两间住户,马不是我的,就一定是她的,一匹马不会无端端出现在窄小的走廊上。
 
  没有人应门。
 
  我一边敲门一边看着那绿马,深怕牠狂性大发用马腿将我踢翻,但牠只是自顾自将我刚刚脱下的皮鞋咬成穿了一百七十年的样子。
 
  「肚子饿了吗?」我问,停止敲门。大概是出门了吧?
 
  其实我也不太相信对面那个姓王还是姓汪的寡妇会突然弄一匹马在走廊上,虽然这年头谁也不大认识住在对面的人,但依照常理来说,谁都不会就这样丢下一匹马......然后出门做其它事吧?
 
  所以说,这是一匹走失的马?
 
  绿马挥挥尾巴,然后将我的皮鞋啃进肚子里。
 
  「这年头真鲜,谁会把一匹该死的马漆成绿色的?」我发笑。
 
  绿马吃了我一只皮鞋后还不满足,巨大的鼻子嗅了嗅,竟将门口的鞋柜给推倒,许多鞋子都翻了出来。
 
  我吓了一跳,赶紧挤过绿马身边,蹲下来将鞋子一双双丢进门里,不然这匹饥饿的绿马肯定将他们吃个精光,这样我就必须打赤脚去上课了。
 
  「张老师,今天怎么没穿鞋子上课?」
  「喔,今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发现鞋子都被一匹该死的马吃光了。」
  「马?」
  「是啊,绿色的马。」
 
  我不想经历这样的对话,但就在我将最后一双鞋子丢进房里时,那匹马居然抖擞身子,鬃毛霍霍、低着头毫不犹豫踏进我家,我吓得将身子缩成一丸,免得被踩破肚子。
 
  牠显然是追着鞋子进来的,我一双去年底才买的耐吉跑鞋就这么被牠叼了起来,牠甩着鞋带,逗弄着牠的食物,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小心翼翼从马肚下匍匐进房。
 
  真是绝了,这附近新盖了动物园还是马场吗?居然把牠饿成这个样子。
 
  「你是因为太饿所以逃跑的吗?」我问,但在这种情况下,我问一匹饿到啃鞋子的马再多问题都是自言自语,我忍不住觉得好笑。
 
  这么荒谬的事,一定得让老王知道!
 
  我立刻拨了电话给老王。
 
  嘟嘟声足足爬了半分钟,老王着声音才出现。
 
 
 
 
  「老王,我跟你说一件很屌的怪事。」我兴高采烈。
 
  「现在才七点半。」老王打了一个哈欠,这种哈欠任谁听了都会责怪自己。
 
  但现在可是非常时期。
 
  「别急,等你听完以后大概会摔在地上!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发现......不,看见一匹该死的马挤在我家门口,然后吃起我的鞋子!」我献宝似飞快说完。
 
  老王并没有如预期跌下床,而是长达三秒钟的静默。
 
  然后,又是一个长长的哈欠,我在电话这端都可以闻到他的口臭。
 
  「......我说现在才、七、点、半,帮帮忙,你要早起我可不用。」老王的反应呈现出中年早衰的征兆。
 
  「听我说,重点在后面,牠是匹绿色的马,当然是被人漆成绿色的,就这么硬塞在走廊上,一匹马耶!你也知道那有多挤,扯翻了吧!」我越说越兴奋。
 
  「......听我说,马不会吃鞋子......」老王慢慢说道。
 
  「啊哈!牠正在吃我那双耐吉!」我笑道。
 
  「听着,这么一大早的我好累,你猜我昨天晚上去哪里了?我跟美雪在......」老王的口气有些不满。
 
  「等等等等,我知道很扯,但你要不要过来看看这匹该死的马,难得一见啊!要是牠的主人把牠牵走,你这辈子就再看不到这么扯的事了。」我无法理解老王的反应。
 
  「......你不用上课吗?」老王。
 
  「拜托,一匹绿色的马闯进我家吃鞋子,我能够率性把门关上,然后若无其事去上课吗?」我不解。
 
  「我说马、不、会、吃、鞋、子。」老王的语气越来越冷漠。
 
  「牠正在吃我那双耐吉!」我大声。
 
  「马也不会是绿色的,吃再多蔬菜也不会。」老王的冷漠令我发狂。
 
  「牠就是绿色的!被漆成绿色的!绿的一塌糊涂!」我很大声。
 
  「这样啊?那我也要睡了。」老王又打了个又臭又长的哈欠。
 
 
 
  我挂上电话。
 
  干!老王那家伙竟然以为我在说梦话。
 
  我的脑袋里浮现出去年老王生日,一伙人到钱柜KTV包厢唱歌时,老王在蛋糕前许下的第三个愿望。
 
 
 
  「第三个愿望,我希望外星人能开飞碟来接我走,哪一个星球的人都好,去哪都没问题,反正我在这个星球已经没什么可眷恋的了,三十二岁,如果可以开一下飞碟的话该有多好。」老王语重心长地说完愿望,吹熄了蜡烛。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话简直令人作呕。
 
  「真是放屁,许这种怪愿望一定只是想把妹。」我忿忿不平。
 
  我坐在茶色垫子上,眼睁睁看着绿马将我那「只」耐吉吃进肚子里。
 
  这样活生生的事,一匹马,即使是绿色的,但老王竟然宁愿相信外星人会开飞碟来地球一游并顺道载他走,却不肯过来看看一匹绿马吃好朋友的鞋子。
 
  「也许我刚刚应该说有个外星人的飞碟停在七楼水塔旁?不,不不不,这样唬他来根本没有意思......」我双手中指按摩着太阳穴,自言自语:「马的,就算跟他说外星人来了,他还是会继续瘫在床上,老王打心里根本就不信有外星人......这年头多的是徒逞口舌之快的家伙。」
 
  绿马没空理我的埋怨,卯起来吃我的鞋子。要不牠饿坏了,要不就是鞋子太好吃。
 
  我看了看钟,正常来说我已经迟到了。
 
  我必须打通电话给坐在我对面的、教美术的陈老师。
 
 
 
 
 
绿色的马。二。
 
 
 
  「喂,陈老师,我宇恒,我想请你帮我请个假,暂时先请整天的吧,因为我不晓得一个早上处理不处理得完一匹该死的马正在吃我鞋子的怪事。」我故意说的很快。
 
  「等等,后面那句太长了!」陈老师果然发现。
 
  「我今天早上出门前,看见一匹该死的马,牠很可怜,被人用油漆漆成绿色的,牠本来卡在我家门口前的走廊,但刚刚我一开门,牠就跑进我家吃鞋子。」我慢慢解释。
 
  「你确定是油漆?这样马会死掉吧?」陈老师疑道。
 
  我愣住了。仔细一闻,只有一股骚味。
 
  「好像不是油漆,也不像是水泥漆,倒是有股骚味。」我承认。
 
  我站了起来,戒慎恐惧站在绿马旁仔细研究牠身上的肌理与鬃发上的青绿色,那青绿色好像是天生就长在牠身上似的。
 
  「是青苔吗?」陈老师。
 
  「不,好像是天生的。」我。
 
  「霉?」陈老师。
 
  「也不像,牠只有眼睛不是绿色的,其它连蹄都是。」我仔细观察。
 
  「这么说,牠是一匹绿马?」陈老师的语气并没有透露出怀疑。
 
  「没错,货真价实。」我笃定。
 
  绿马抬起头打量我一会,牠斗大的黑色眼珠倒映出我的模样。随即低下头玩弄我的塑料雨鞋。
 
  「这件事挺奇怪的,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匹绿马,而不是匹蓝马?」陈老师真不愧是念艺术的,问的问题果然别出心裁。
 
  「我怎么知道,一开门就看见了。」我轻松说道。
 
  「蓝色代表自由,像青鸟就是自古以来的自由的象征,马的话嘛,你那匹马的额头上有长角吗?」陈老师的问题越来越奇妙。
 
  「长角?你的意思是独角兽?」我蹲下,仔细看看那匹马的额头上有没有丝毫反常的隆起。牠正啃着我的塑料雨鞋,等一下拉肚子我就麻烦了。
 
  「有吗?」陈老师。
 
  「没有,牠刚刚在瞪我。」我吐吐舌头。
 
  「绿色的马,却不是独角兽?.....这一定是在隐喻或象征什么,绿色和平?解放主义?环保主义?蔬菜主义?」陈老师连珠炮提问,语气相当严肃。
 
  「等等,也许我们应该放弃从颜色去想,毕竟牠是匹很大又该死的马才会让我这么困扰,要是换做一只绿色的狗还是猫出现在我家门口,我根本不会多看牠一眼。你想想,一匹这么大的马怎么跑到公寓五楼?我这又没有电梯。」我试着让陈老师轻松一点。他吓到我了。
 
  「不,颜色才是关键。一匹白马、黑马、棕马、红马,牠们都是普通的马,没有隐喻,没有象征,没有符号,没有尝试诉说什么或被投射什么......你知道吗?牠们就是吃草而已。一匹绿色的马就不一样了,一定有人借着牠想传达某个讯息或是意识形态,要不然牠不会一身绿色。」陈老师的语气不容质疑。
 
  我有点坐立难安,意识形态这种不算东西的东西对一个数学老师来说就像一堵不亲不近的高墙。又,有谁会叫一匹马来跟我说什么东西却不自己跟我说?
 
  「有没有可能......牠生下来就是一匹绿色的马?」我问。
 
  「你觉得一匹黑色的或白色的马出现在你家门口的机会多大?」陈老师严峻地说。
 
  我无奈地耸耸肩,让绿马喷气在我的脸上。
 
  「差不多是零吧。」我承认。
 
  「根本是零。所以了,只有像绿色这种具有隐喻能力颜色的马,才有可能出现在你家门口,这件事一开始就具有不可发生的荒谬性,既然荒谬,就必须以荒谬相平衡才可能存在。」陈老师越说我越迷糊。
 
  「太复杂了。」我放弃。
 
  「荒谬如果存在,则必有其意义,这个意义可能只是单单传给你,也可能是想透过你再传达给其它人,但为什么偏偏选中你?想要知道答案的话,你必须好好思考你自己,因为你才是事件的起点,了解自己,才能获知这匹绿马对你的意义何在。这件事没有人可以帮你,你自己就是解答。」陈老师就像叶教授,但我已分不清是星海罗盘的叶教授,还是全民乱讲里的叶叫兽。
 
  「......更复杂了,我只能这么说。」我一败涂地。
 
  「总之先静下来,好好审视自己。」陈老师。
 
  「好吧,我会照做的。不过你能不能过来一趟?你一定不敢相信牠正在吃我的雨鞋,塑料的!」我打起精神。这才是我的目的。
 
  「这样做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我一旦去了,不只我见不到那匹绿马,你眼中所看见的那匹绿马恐怕也会像海市蜃楼一样消失,那样的话你就失去了解绿马与你之间意义联系的机会,隐喻凭空失坠,岂不可惜。」陈老师遗憾地说。
 
  「不会吧,那匹马不是幻觉,也不是什么海市蜃楼....我家又不是沙漠。牠既然已经确确实实存在,就不会一溜烟不见,我消失的鞋子可以证明。」我唯一完全可以坚持的立场,就是我绝对没有幻视。
 
  「消失的东西无法证明任何存在的事物。好好思考自己吧。」陈老师哲理充满,我彷佛可以看见他身后发光的转轮。
 
  「......谢谢,记得帮我请假。」我好像被当作小孩子。
 
  「嗯,我会帮你找个好理由的。」陈老师挂上电话。
 
 
 
 
 
绿色的马。三。
 
  不知怎么,拉哩拉杂跟陈老师说了这么多,我心里反而虚无飘渺的很,什么符号隐喻象征意义对我来说都是很次要、很不想理解的东西。重要的是我根本分不清楚陈老师相不相信我说的话。
 
  什么帮我找个好理由?难道一匹绿色的马在家里吃鞋子不足以构成无法去学校上课教书的理由?
 
  「恐怕生重病、丧假、结婚那种理由都没有这件事正当。」我看着地上零零散散的鞋子,突然感到十分丧气。
 
  绿马抖抖脖子,精神奕奕咧开大嘴,好像在向我宣示牠的胜利,一股臭臊自牠齿颊间流出,还和着雨鞋的橡皮气味。
 
  我盯着牠,牠身上的绿色就跟牠一样真实,而我的鞋子也一只只、实实在在地被啃进牠的肚子,这不是证明是什么?什么「消失的东西不能证明存在的东西」?真是令人伤心的诡辩。
 
  我数一数,地上还有八双鞋子又七只,按照这种速度,牠不到一个小时就会啃完。
 
  我注意到,牠还是一匹挑嘴的马。我的鞋子从一双双,被牠啃成一只只,全都只剩下左脚的鞋子。
 
  不折不扣,牠是一只嗜吃右鞋的绿马。或者,绿马都只吃右鞋的?那蓝色的马是不是正好相反,只吃左边的鞋子呢?
 
  绿马停下来了,四处张望着。
 
  「饱了吗?你知不知道只吃一脚的鞋子会多带给别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我质问,但声音可不敢放得太大太凶。我听过几起马脚踢死人的意外。
 
  绿马没理会我,径自移动牠庞大的身躯,在客厅里到处抽动牠的鼻子寻找着什么,东嗅嗅、西闻闻。
 
  霎那间我还真不愿牠跑走,因为现场只有我,唯一一个神秘事件的目击者,嘴巴单一张、眼睛就一对,牠走了以后,我说什么都不会有人相信。
 
  「说实话,既然你都可以是绿色的,错就错到底了!说不定你也会讲话?要是你不会说话,说不定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听的懂就点点头。」我说。
 
  「噗......呜......」
 
  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绿马只是放了一个简短有力的响屁回应。客厅充满了鞋子的皮革气味。
 
  我不安地看着牠。
 
  「你该不会吃饱了吧?换个口味如何?」我说。
 
  我赶紧走到卧房,拎起一双浴室拖鞋和一双毛茸茸的皮卡丘室内拖鞋,丢在牠的脚边。
 
  绿马连看都不看一眼,自顾踩着地毯横过客厅,碰翻桌子上还没收拾好的碟子跟半片花生土司,奶茶也翻在地上。最后,绿马停在我那六呎大鱼缸前,看着里面绿意盎然、随波摆荡的黑木蕨跟水芙蓉,小气泡绵绵细细地从宽大的叶面线一般穿出水面。绿马看得发痴。
 
  「别吃我的水草。」我警告,重新种一缸水草可是很累人的大工程,鞋子花钱再买也就是了。
 
  我一说完,绿马的鼻孔喷气,偌大的喉咙嘶嘶低吟,张大嘴巴,然后一头埋进我精心布置的鱼缸中,大口大口喝起里头的水,几只小灯鱼惊慌失措地躲进沉木与溪石的缝隙中,水草中邪般摇摇乱晃。
 
  「要喝水就喝个够吧,六呎大的鱼缸够你喝的。够意思的话就别跑。」我说。
 
  我看绿马一股傻劲地喝水,暂时并没有吃掉水草的意图,于是瘫在沙发上拿起手机,翻开电子通讯簿思忖。
 
  该拨给谁呢?
 
  我叹了一口气,要是我上星期没有跟塔塔分手的话就好了,女人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会愿意相信她的男人。
 
  我研究了电子通讯簿半天,最后决定拨通电话给住在最近、只有两条街距离远的大哥。虽然很久没连络,但我相信亲兄弟总是与众不同。
 
 
 
 
 
绿色的马。四。
 
  「大哥,我老二,现在方便讲话吗?」我。
 
  「嗯,要做什么?我再过半小时就要进实验室了。」大哥总是过得很匆促。
 
  「我问你,你遇过最扯,不管怎么说别人都不会相信的事是哪一件?」我。
 
  「问这个做什么?你现在不是应该在学校上课吗?」大哥还没进入状况。
 
  「先别扯开,你倒说说看。」我坚持。
 
  「好吧,我想一想......如果说是亲身经历的话,大概是去年冬天,有一天深夜我在实验室做蛋白质电泳分析的时候,一转身,就遇到老爸站在后面看我做实验,不知道站了多久。」大哥漫不经心地说。
 
  「等等,老爸不是前年过世的吗?」我愕然。
 
  「是啊,所以我说没人相信。」大哥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不,我信!」我赶紧宣布。
 
  「那还真谢谢了,没别的事我要挂了,我晚一点打电话给你,过几天一起吃个饭吧。」大哥每次这样说,都没有真的打电话。
 
  「等等,我也有件事要说给你听,目前为止没人相信。」我。
 
  「说吧。」大哥无奈。
 
  「今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在门口撞见一匹绿色又该死的马,是活生生会呼吸的那种,牠甚至还吃掉我的鞋子,现在牠正在我家客厅,喝我鱼缸里的水。」我很快说完。
 
  我屏息。
 
  「一匹马现在在你家?你捡到的还是买的?」大哥听话总是匆匆忙忙的,什么都只听六成。
  「马是在门口撞见的,牠很大,几乎塞满了走廊。」我加重语气:「而且,牠是绿色的,不是油漆、水泥漆或颜料,牠天生就绿油油的一大头。」
 
  「等等,先别管什么颜色,一匹马怎么会出现在那里?」大哥总算开始把话听进去了。
 
  「说的好,牠当然不会自己出现在我家门口,牠一定是有人养的、被胡乱丢在那里的,真不负责任吧?可是牠既然进了我家,我也没办法就这样关起门去学校,别人会以为我偷了他的马,万一我因为这种理由被警察抓去,不被大家笑死才怪。」我故做轻松。
 
  「嗯,这样可就麻烦了。」大哥沉吟了一下。
 
  「可不是?」我窃喜,至少大哥信了这回事。
 
  「你想过打电话给消防队么?电视上抓蛇抓鳄鱼都是找消防队解决的,你知道吗?他们连一只头钻进铁桶的流浪狗这种事都会管,这个新闻你看过了吗?一只整个头硬生生卡在铁桶里的狗耶,就跟铁头人游坦之一样,那只狗大概是被游民还是过度无聊份子捉弄的吧。」大哥越说越远了,什么铁头人的,真教我啼笑皆非。
 
  「没有,我等一下才会打,我要先找到人看这匹该死的马吃我的鞋子,事实上我只剩八双零七只鞋子,时间紧迫,你赶快过来吧。」我进入正题。
 
  「老弟,我等一下还要实验啊!」大哥大感不解。
 
  「包你大开眼界,我有个教美术的朋友说这种事很有隐喻跟象征意义的,但我一个人想破头也不知道这匹绿马在跟我扯什么蛋,你快过来,带你那几个一起搞实验的朋友过来也行,大家集思广益。」我热情地邀请。
 
  那绿马抬起头,整张脸湿答答的看着我,鱼缸理的水被牠喝的只剩下一半多一点,水混混浊浊地晃动。
 
  绿马打了个嗝,鼻孔吐气时还慢慢鼓出一个偌大的透明泡泡。
 
  电话那头沉默许久。我开始想起我跟大哥之间好像没那么亲?
 
  绿马鼻孔上的大泡泡迟迟不肯飞出或爆破,荒唐地黏着,七彩油光在泡泡上打漩,我的脸印在上面扭曲变形,然后飞转起来。我怕我看到头晕,将头撇开。
 
  我应该跟大哥说这匹马正在吹泡泡吗?他大概会立刻挂掉电话吧。
 
  「怎么样?这种事不必考虑了,临时请个假死不了人的。」我勉强笑笑。
 
  「你为什么要这么坚持呢?」大哥的语气赤裸裸表现出不满跟过度的成熟:「马就是马,一大早出现在你家门口虽然很不可思议,但也只是机率大小的问题,全台湾两千三百万人当分母,你一个人当分子,该碰上就会碰上,只是谁当分子的问题,大家都有机会的。」
 
  「我的天啊!你居然跟一个数学老师说机率!听我说,这种事不是机率的问题,不管分母有多大,分子怎么可能必然存在?这种事说了也没人相信,中乐透都没这么离奇。你想想,乐透每次总要开出六个得奖号码,但谁规定每年至少要有一个人在家门口遇到一头该死又绿色又会吃右脚鞋子的马!你现在不带同事来参观,比错过乐透还要不值!」我被激怒了。
 
  「好好好,我相信你!不过你只要照相就好了不是?照完后email给我啊!再不然,打电话给消防队把事情闹大,到时候也会有记者来拍吧。」大哥试图「开导」我。
 
  「我的天我的天!这年头都没有人会去朋友家、甚至亲弟弟家,去看一匹该死的、绿色的马吗?我相信你说的灵异现象!你却不相信我!」我忿忿不平。
 
  「......我相信你,但我不相信你说的事。」大哥的语气很稳定,稳定到令我快要窒息。
 
  「这是学科学的人讲话的逻辑?你是在敷衍我!」我的呼吸急促起来。
 
  「我只知道,「相信」是不能拿来交换的。」大哥的语气顿时充满了颠覆不破的哲学感,还有一种千山我独行的要命自信。
 
  我愣住了。
 
  一种被欺骗的悲愤梗塞在我身体某个部份,让我不禁大吼了起来。
 
  「谁说『相信』不能拿来交换?那你说美日安保条约、德苏互不侵犯条约是怎么签的?你跟大嫂那张结婚证书是怎么签的?『相信』不就是你给我,我才给你的东西吗?小时候你跟我说四楼楼梯转角的旧房间有鬼,记得吗?你害我到现在还是不敢上旧家的四楼,就算我知道你是唬我的我也照信到现在,而你这个骗子居然不肯来我的房间看一只马!绿色的马!」我大吼大叫,那匹绿马似乎被我吓到了,鼻子上的大泡泡震动了一下。
 
  短篇.绿色的马 1
 
绿色的马。五。
 
  不知道是谁先挂了电话,总之谈话不甚愉快地结束。
 
  我颓然坐在地上,一种从小到大不断被欺骗却无法平反的不满情绪在胸口碰碰荡荡,我的脑袋里顿时涌出许多现在根本无从想象的、愚蠢至极的童年经历。
 
  大哥长我三岁,或许跟大哥刚刚说的类似吧,我相信他这个大哥比他说的那些怪事还要多很多,但我毕竟还是信了他所说的每一件事。
 
  我国小三年级时,大哥说二楼厕所马桶下面住了一只龙虾,那只龙虾不但有毒又巨大,还相当具有攻击性,特别是在冲水的瞬间,牠最喜欢借着隆隆隆排水声的掩护,迅雷不及掩耳地扬起那对红色的大鳌,喀擦喀擦!所以大哥警告我跟小弟坐在马桶上面大便时要格外小心,免得小鸡鸡被突然冲出的龙虾夹走。这件龙虾传说令我至今在旧家大便时心里都有个阴影,忍不住像小时候一样,两只脚高高蹲站在坐式马桶上、两只眼睛注视着底下神秘的冲水孔,然后在冲水之后头也不回地跑出厕所,恐怖的制约似的。
 
  该怎么解释这种随便就相信别人的坏习惯呢?我也不是没思考过这个问题。
 
  我猜想,每个人一辈子都会得一种病,一种心理的病。得了『对不起,我的时间比较容易溜走』的病的人,都免不了在恍惚中浪费掉时间,得了『是的,我对红灯比较没有感觉』的病的人,开车难免忘记脚底下的踏板哪一个是煞车哪一个是油门。有人称这种病做『个性』,但其实不是的,『病』是一种比个性还要深入一个人的本质的一种东西,它就这么牢牢扎在人的心里,盘根错节的,你要是决心跟这种病脱离关系,迟早还是要生另一种病代替,到时候还不是要重新习惯跟另一种病相处?麻烦的很,所以大多数的人都选择百折不挠地把病继续生下去。
 
  而我,大概是得了一种叫做『天啊,连这种事我都非信不可』的病。只要对方不自己说穿,我都无法独立揭开谎言,或根本就懒得去思考真假之间是否有必要花心思分辨。有时候我难免会反省,或许我生的其实是「害怕别人生气」的病?有些事实在很难叫人不起疑窦,但我总是懒得进一步去质疑别人,生怕别人因为我不信任的眼光而恼羞成怒。
 
  所以,我最害怕遇到在路上拿着一迭颜面烧烫伤、肢体严重残障的苦难人士照片的义工,他们一旦向我靠近,说出一个又一个令人感伤的故事后,我就无法不掏钱将他们手中那捆写不了几个字就会断水的原子笔买下来。要知道,他们把那些故事说得千回百转、教人眼泪不得不滴下来,我怎么还有心情怀疑人家?
 
  我叹了口气,这时候叹口气可说十分应景。有时候,事实不过就是一张嘴。
 
  于是这个世界上大概可以分成两种人,一种是专门说故事让别人相信的那种人,一种则负责照单全收。真是不公平的阶级区别。
 
  我手撑着脑袋,看着那匹害我请假的绿马。
 
  绿马鼻子上的大泡泡越来越大,不知怎么就是不会爆破,就像漫画七龙珠里、悟空手中那团龟派气功一样越来越大颗,却也越来越不真实,我的脸就像嵌在哈哈镜里,在巨大的泡泡上浮肿痴呆,我头一偏,泡泡上面的我立刻被挤到边缘,扁的像头该死的海马。
 
  我伸出手指想刺破这个大泡泡,但手指却直接穿过这个滑不溜丢的薄膜,我将手指抽了出来,泡泡依然完整无缺,只是轻晃了一下。
 
 
 
 
 
绿色的马。六。
 
  一匹马。
  一匹绿色的马。
  一匹会吃右脚鞋子的绿色的马。
  一匹会把头塞进去鱼缸理喝水的绿马。
  一匹正在用鼻孔吹大泡泡的绿马。
 
  而那个该死的泡泡越来越大,大概有五个篮球加起来那么大。
 
  我开始怀疑牠是不是故意的,事先准备好各种稀奇古怪的把戏再闯进我家里,就像表演魔术一样让我头晕目眩,于是这件事就会变得难以理解、不可置信,让我不管怎么跟别人说都不会被相信。
 
  但这有什么好处呢?制造出一件别人不愿相信的事到底是对谁有好处?对我当然是没有好处,可是我也想不透这对牠有什么好处?瞧牠趾高气昂地吹着泡泡,好像是要把我比下去似的,又好像正嘲笑着我的一筹莫展。
 
  「很得意吗?会吹泡泡又怎么样?真不晓得你在耀武扬威些什么。」我用手指弹了那个泡泡一下。
 
  我的脑袋里浮现出大哥所说的那只整个头都卡在铁桶里的流浪狗,我还记得那天晚上跟塔塔一起在这里看回放的电视新闻时,那只铁桶狗在大白天被一群好奇的行人跟记者围住,牠因为无法看见周遭的情况而惊慌失措,在马路旁边跌跌撞撞的,牠既叫不出来、又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就像一组少了个下引号的括号,话没好好说完,又不晓得在搞些什么东西,莫名其妙将行动的意义硬生生断裂了。
 
  当时塔塔难过地扯着我的手,说:「你不觉得牠很可怜吗?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么残忍的人,只会挑弱小的动物欺负。」
 
  塔塔差点要哭了,一旁的我却觉得「很难接下去」。那条狗就像个令人尴尬的马戏团小丑,从高高的钢丝上不小心摔了下来,汗流浃背、脸上的妆都给糊了,在聚光灯里佝偻匍匐着,而台下的观众却不知道该发出嘘声还是安慰的掌声,一齐僵在那里。
 
  终于,消防队出现了,大家七手八脚的总算将铁桶从狗脸除下,那条狗错愕地看看这个重新接下去的光明世界,然后看看大家、夹着尾巴逃到汽车底下,失控的记者却拼命将摄影机往下塞,要牠表示一点重获新生的意见。
 
  塔塔松了一口气,我也松了一口气。
 
  现在想起来,说不定那条狗也是故意的。牠故意让铁桶卡在脸上或长在脸上,然后大摇大摆在路上东倒西歪地乱走,使看到的人觉得难受的不得了,坐立难安到非想办法解决这个铁桶不可。但那条狗却在铁桶里吃吃地奸笑。
 
  一切都是那条狗的阴谋。
 
  「对了,你认识那条脸上卡了个铁桶的狗吗?你也想学牠来那么一招吗?拾人牙慧啊贻笑大方啊,还亏你在十二生肖里的排名上还赢了狗四名......」我随口问道,干笑着。
 
  绿马没有答话,牠的表情变得很庄严肃穆,壮硕的身躯一动也不动,只是表演特技般慢慢吹着鼻孔上的大泡泡,深怕一不小心就会啵一声炸掉。
 
  我嗤之以鼻,干,摆明了就是唬烂我,眼前的大泡泡不真实到了顶点,怎么可能说炸掉就炸掉。
 
  泡泡大的不象话,让我联想到国小运动会时,没有参加大队接力等任何一项体育竞赛的同学,都会被派去参加的趣味竞赛项目:「龙球」,然后一群小孩子在操场上疯狂追抱着比他们身体还要巨大好几倍的海绵大球,滚动、摔倒、尖叫。那时我大概是二年级吧,我当时有营养不良的嫌疑,身体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孱弱瘦小,自然没有办法参加其它的体育项目,于是我跟一群女生站在操场的青草地上,看着巨大的龙球来势汹汹向我压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恐怖的经验,那个五颜六色的圆形物体就像古墓隧道里的秘密机关,朝着冒险犯难的印第安纳琼斯身上轰隆隆的滚去,然后四周都是高亢而尖锐的叫声,以及抖动崩裂的巨大状声词。
 
  当时我昏厥了,龙球在我身上挤压过去的时候,黏热又夹带青草碎片的泥土气味钻进我的鼻孔,世界变成沉默的黑色。然后远处响起急促的哨子声。
 
  至今在睡梦中,我仍惧怕深陷在一望无际的巨大中,在墨蓝的海水深处里、在宇宙疑似黑洞的边缘上、在没有亮光的绿色隧道中、在高耸的白色巨塔前。
 
  随时会将我压倒吞噬。
 
  惊醒前我总会听见一连串急促的哨响,然后看见老师疑惑又带着些许责难的眼神,问我:「宇仁,你怎么昏过去了?」
 
  每次我都来不及告诉她,我叫宇恒不叫宇仁,但在开口辩白之前就已经坐直身体,醒了过来。
 
 
 
 
 
绿色的马。七。
 
  而现在,这粒不知道要膨胀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的大泡泡开始教我心神不宁,它几乎要将我连同沙发一起推倒,我真不晓得一个大泡泡哪来的力量使我有这种错觉,唯一的解释就是不真实了吧。
 
  我的胸口开始喘伏,有些透不过气来,我闭上眼睛、双手摀住耳朵,用力踢了那大泡泡一脚,但那个大泡泡依旧咕噜咕噜地涨大。
 
  「我的天,这太过分了吧。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会流落到这里了,因为你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我躲到沙发后面尖叫:「你的主人一定是个三流的魔术师,你吃光了他所有的鞋子,然后被他赶了出来!然后呢?然后你跑到我家,吹了一个该死的大泡泡要做什么!你做什么都不讨人喜欢!你就不能好好去吃草吗?去街上跑一跑啊!」
 
  不知道那绿马是听懂了还是凑巧,牠瞇着眼睛,狠狠打了个喷嚏,而大泡泡就这么「发射」出去。
 
  我大受惊吓,整个人遭到雷击般往后一弹,撞上了卧室的门,那该死的大泡泡像龙球一样缓缓漂浮在空中,飘着、滚着,客厅的摆设、装潢,在那球面的弯曲空间中诡异地扭转起来,柜子上仿作的兵马俑一下子变的很大、一下子萎缩成细瘦的一条线,然后是一书柜的百科全书突然涨大了十几倍,层层迭迭的厚重感骤然奇异倍增,我瞪大眼睛,大泡泡里的怪异世界就像深居海底的软件怪物腔肠、慢慢朝着我卷动过来,深沉的童年噩梦顿时从无法分辨的大脑区块中被召唤出来,我大叫一声。
 
  所幸大泡泡并没有像那颗龙球一样把我压扁,它只是呆呆地悬在客厅天花板上,像氢气球一样静止不动。
 
  我瞪着那匹绿马,牠嘶嘶低吟,好像很满意自己的恶作剧。
 
  然后低着头,又开始吃起鞋子!
 
  我说过了,我的鞋子只剩下八双又七只,按照牠挑食的坏习惯来计算,很快的,非常快的,我就会失去将这匹马留在这里的所有筹码,接下来,牠就会咧开大嘴奸笑,头也不回地离开被搞得乱七八糟的我的家。
 
  然后,也许牠会突然长出绿色的翅膀,朝着天空某片云层飞去,留下最后一件我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的结局。
 
  也许,牠会慢条斯理地走下楼,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着,让街上的行人觉得困惑、觉得「这件事非处理一下不可」,于是记者跟消防队来了,就像处理那条将头塞进铁桶的流浪狗一样,一边访问绿马、一边想办法拿刷子刷掉牠身上刺眼的绿色。
 
  也许,我根本不必中牠的计谋,只要我关上门,去房间睡个又香又甜的觉,下一次眼睛睁开,这匹该死的绿色的马就已经自动离开了。我根本不需要在意牠是怎么不见的。
 
  也许,也许陈老师说得对,这匹绿马只是我潜意识的虚幻产物,一种自我的神秘投射,一种被迫反省,一种哲学性的存有而非生物性的存在。我勉强这样想着。
 
  绿马抬起头来,胜利地笑了笑。
 
  这个笑让我挫折不已。
 
  「混帐!你以为你真的是哲学性的存有吗!你、是、匹、马!」我绝地大反攻吼着,吼着,然后眼泪居然爬满了整张脸。
 
  我拿起电话,疯狂按下每一个电话号码,用近乎哀求、时而愤怒的语气拜托他们来我家一趟,看看刚刚差点被一匹绿马吹出的巨大泡泡谋杀的我。
 
  十七通电话结束,我却只用了十五分钟。平均每一通电话还不到一分钟。
 
  是的,我感到很伤心。
 
  我的鞋子即将全体阵亡,却没有一个朋友愿意来我家看看这匹在中正路公寓五楼突然长出来的绿马....要是有谁打电话告诉我他家厨房有只正在炒菜煮饭的熊猫,或是正在客厅高谈动物也应该要有投票权的梅花鹿,甚至不管牠是什么颜色,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冲去。这种事一生能遇到几次?零啊!
 
  为什么相信别人竟然这么困难?大家不是有志一同轻蔑好莱坞电影里那些不相信别人的迂腐角色吗?
 
  「侏罗纪公园二」中,小孩子呆呆地说:「爸爸!院子里有一只暴龙!」但小孩的爸爸却只哄他乖乖去睡,放任院子里的狗狗连同狗屋被暴龙叼起来吃掉。
 
  「天崩地裂」中,悲怆的地质学者呼吁:「各位乡亲!你们脚底下踏的可是马上就会爆发的火山啊!」结果那些傻瓜居民果然被炸到屁股开花。
 
  夸张的事实总是难以置信,慢半拍后悔莫及的总是大有人在。
 
  绿马正在啃最后一只右脚的鞋子。
 
  我真想出门多买几双便宜的鞋子让这匹马啃,好拖延一点时间,我相信最后总会等到某个好奇心重又勤快的朋友来访。
 
  是否我该将朋友的定义增列一条:「如果我要你来我家看一匹绿色的马吃我的鞋子,你愿意吗?」打勾的话,才是真诚以待的好友?
 
  我摇摇头。
 
  那只会让我更寂寞。
 
  等等!
 
 
 
 
 
绿色的马。完。
 
  「或许......或许这不是个相信不相信的问题?」我灵机一动,对着即将吞下我最后一只右脚鞋子的绿马说:「这其实是好奇心的问题!他们就算相信了我,但是好奇心不够的话,他们也懒得过来吧!」
 
  说到最有好奇心的朋友......对了!郭力!前年同学会一票人聚着喝酒,提到当年得了「抱歉,上课是我个人的黄金睡眠时间」的病的郭力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作家去了!好奇心杀死作家跟他的猫,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总有些道理罢?
 
  我立刻翻箱倒柜,找出泛着一层细灰的国中毕业纪念册,暗自祈祷郭力仍旧住在原址,用的仍是同一只电话。
 
  话筒里一阵温吞的嘟嘟声,终于有人拿起电话。
 
 
 
 
  「喂?请问郭力在吗?」我暗暗祈祷着。
 
  「我就是,请问你是?」熟悉又疑惑的声音。
 
  「喔喔喔喔,我是你国中同学,宇恒!」我振臂大呼。
 
  「啊,好久不见!你不是在原来的学校教书吗?教数学对吧!」郭力想起了我。
 
  「是啊,不过先别提这些了,当作家的不是会被好奇心杀死吗?那好,现在有一只绿色又该死的马正在我家客厅,你信不信?」我等不及听听郭力的想法。
 
  「信啊,不过牠怎么是绿色的?你漆的吗?」郭力说。
 
  他的反应让我吓了一跳。好奇心果然可以杀死作家跟他的猫!
 
  「不是啊,牠天生就是绿油油的一头,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我高兴地说。
 
  「挖靠,这马是天生的民进党。」郭力啧啧称奇。
 
  「还有,那匹绿马刚刚吃掉了我所有的鞋子......只有右脚的鞋子,你信不信?」我紧接着问。
 
  「信啊,不过为什么只吃右脚的鞋子?你把左脚的鞋子藏起来了?还是你出过车祸只剩下一条腿?」郭力很快就给我渴求的答案。
 
  「不啊,牠就光挑右脚的鞋子吃,好像故意在找我麻烦!」我埋怨。
 
  「这么说起来,牠是一匹极右思想的马?怪哉,极右思想的民进党马?」郭力的声音充满哲理。我怎么从没发现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哲学家?
 
  「真是见解出众,我怎么都没想过这些?还有,那匹绿马还一头栽进我的鱼缸喝水,然后用鼻孔吹了一个比我还大的大泡泡,你信不信?」我乘胜追击。
 
  「信啊,该不会是用右边的鼻孔吹的吧!」郭力立刻反问。
 
  我愣了一下,立刻回想刚刚的画面。
 
  「忘记了,好像是吧?」我抓抓头。
 
  「嗯,超硬右派!」郭力笃定地说。
 
  「喂,你是政治家还是作家啊?」我失笑。
 
  「作家必须是任何人啊!不然怎么写得出形形色色的、花花尘世中的千脸百孔?」郭力的声音很自负。
 
  「也是。反正,说到底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刚刚打电话给一个教艺术的同事,他居然说那匹绿马是我的潜意识,是我凭空幻想出来的请假理由!」我抱怨受到的委屈。
 
  「他说的也有道理啦,不过我们换个方式想,有些动物天生就喜欢伪装,渴望变成另一个样子,像是枯叶蝶、竹节虫,也就是我们说的保护色加上拟态那类的名词,而这匹绿马牠把自己生成这副模样,说不定也是一种保护色,要不然就是想模仿其它的动物?」郭力的脑筋动的又快又怪。
 
  我满意极了,真不愧是作家。
 
  「不过我不觉得牠在模仿谁,牠可骄傲的很,要说是保护色,在最缺乏绿色的都市里,绿色绝对是最不适合的颜色啊,这匹马要搞拟态也应该长成灰蒙蒙的一头!」我提出精辟的见解。
 
  「说得有理。」郭力。
 
  既然说得有理,于是我决定切入正题。
 
  「郭力,来我家见识见识吧,那匹绿色的马光了我所有的右鞋,随时都会开溜。」我想没什么好拒绝的了。
 
  「不了,我正在赶稿呢。」郭力随口说道。
 
  我的胸口宛若遭到重击。
 
  「一只彻头彻尾死硬右派的绿马啊!」我呆滞地说道。
 
  「是啊,真是匹有趣的马,不介意我拿去当小说的灵感吧?当个开头还是结尾的都不错。」郭力轻轻松松说道。
 
  那是一种结结实实的、非常突兀的碰撞感,就像你正在开飞机,却无论如何没想过会撞上迎面而来的火车一样。
 
  我感觉自己快要烧起来了。
 
  「介意的很!牠吃光了我所有的鞋子,你就这样把牠当灵感拿走?」我用力挂上电话。
 
  我深深觉得被背叛了,被所有的人给耍了。
 
  那匹绿马抖擞着身体,高抬着颈子,两只斗大深邃的黑眼珠眨了眨,慢条斯理地走出玄关。转身。
 
  最后的画面,是一束摇摆有如拂尘的马尾。
 
  我没有中计。
  我没有中计。
  我没有中计。
 
  我没有中计,走出门,看看那匹趾高气昂的绿色的该死的马是怎么离开的。
 
  反正我说了也没人会信。
 
  我没有力气抓狂,事实上我虚脱了,绿马走的时候一定也顺便带走了我身上的什么。我只剩下赤脚将所有孤零零的鞋子踢到墙角的力气,勉强将自己埋在沙发里,打开电视。
 
 
 
  「曾经主演过许多「泰山」电影的黑猩猩明星奇塔,今年已经71岁了,目前奇塔受到很好的照顾,牠不但可以吹冷气看卡通,闲暇时还以弹弹琴作作画,奇塔的画作收入不但能养活自己,甚至还能救济其它老动物明星......」
 
  嘟。
 短篇.可乐

  「CNN新闻在国会前为您报导,刚刚国会议员在两分钟前已经通过了第104887法案,同性恋从今年六月起拥有复制自己小孩的权利,这项法案是自2046年全球同性恋结婚合法化后最大的人权突破,从记者背后可以见到,在国会外游行的示威团体已经开始疯狂庆祝......」

  皮总裁静静坐在环场立体电视前看着实时新闻,尽管这几年同性恋权益法案在全球各地如火如荼被推动着,类似的新闻早已见怪不怪,但,皮总裁苍老的眼睛还是微微湿润了。

  「好多年了。」皮总裁闭上眼睛,身旁的桌子上,摆了一罐红色可口可乐,以及一张电子多媒体稿纸。

  电子稿纸上闪烁着几个淡蓝色的文字。那将是皮总裁的遗嘱,也是这个世界剧变的解答。

  「是啊,马思可在您身边服侍,也已经二十一年又七天了。」

  皮总裁的身后,抑扬顿挫的男性声音。

  「马思可,别这么说,让你压抑这么久,咳,是我的不好。也许再过几年,再过几年吧......」皮总裁叹了口气。

  马思可没有回话,他只是看着桌上的电子稿纸,电子瞳孔的高速变焦让马思可将遗嘱的前言看得一清二楚。虽然遗嘱里即将记载的大秘密他早已听皮总裁说过好几遍。

  「马思可不确定主人这样做好不好,这个秘密会直接冲击公司的股价,甚至未来各地法案的推行。以及,更重要的,是主人的清誉。」马思可流利的、独特的英文发音,让人根本联想不到在他的古铜肤色底下,是精密的机械组件,以及最先进却也最隐密的人工智能系统。

  皮总裁不说话了,只是凝视着电子遗嘱上的「消除键」......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的性向。他天生就是个理想家,他无法隐藏那股想要让世人知晓同性恋也是种高贵情感的热忱,但每次他拉起七彩布条、在网络上发表评论、赤身裸体拿起扩音器走上街头时,他明确感到人们不友善的眼神。

  以及那虚假的宽容情感。

  「高贵的情感,应该被高贵地认同,怎么会需要多余的宽容?错误才需要宽容。」皮总裁念着自己的遗嘱。轻轻咳嗽,癌细胞已经严重侵蚀了他的肺。

  「是的主人,高贵的情感不需要怜悯。」马思可若有所思。

  他的人工智能在两年前加入「哲学思考」的升级套件后,在思考上有了惊人的跃进,一个月前马思可甚至出版了畅销书「从三大宗教思考同性婚姻的出路」。虽然没有人知道作者是台机器。

  在这个年代,机器人真正拥有创造力仍是危险的、不被承认的,可能被冠上「伪人性」的大帽子,十年前IBM研发出第一台会创作连环漫画的机器人后,居然被大批恐惧的暴民侵入厂房,将研究成果付之一炬。

  为此,皮总裁营造出马思可是他所收养的义子的氛围,已二十多年。

  皮总裁用讽刺的口吻念着:「自从狄米特死去后,我发觉理想家是不切实际的存在。于是我发狂般读书、做实验,让自己进入基因工程研究的最高殿堂,在各种精密的设备中渡过人生最精华的岁月,拥有一百七十多个大赚其钱的专利后,我买下了可口可乐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如愿当上了董事长。因为我知道,只有阴谋家才能改变世界。」电子遗嘱慢慢浮出淡蓝色文字。

  马思可静静听着,他感觉到主人微弱的心跳突然一震。狄米特是主人的恋人,也是同性恋法案促进会的会长,在狄米特遭到异性恋基本教义派暗杀后,主人表面上崩溃、退出同性恋组织,但主人实际上是将意志力焠炼成基因研究的才华。

  科学致富,只有致富,才能够接近权力核心,只要进到世界的核心,才能让世界为你起舞。

  皮总裁抚摸着遗嘱旁殷红的可口可乐罐。

  「世人皆知可口可乐的配方有十五种,其十四种早已公诸于世,惟仅占饮料百分之零点零五的第十五种配方7X一直是最高的商业机密,负责分别保管部份7X的七位主管甚至依规定不能搭乘同一架飞机,以免空难导致7X从此消失。我上台后,身为董事长的我还是无法霸占7X,于是雇用专家制造各种意外,一一害死这些高级主管,然后再循法律途径将一部份一部份的7X锁在我一人的保险柜里。我终于掌握到这个世界的核心,掌握到通往每一个人基因的快捷方式。」

  这些马思可都耳熟能详。

  「我将7X的制程跟原料做了一丁点的改变,加入了我多年来苦心研发的「彩虹」。无色无味的「彩虹」是一种特殊的转基因,利用不断被学界蔑视的基因漂浮原理,只要喝下足够的可口可乐,彩虹零号就能侵入睪丸,控制精子制造的机制,使精子中X与Y两性染色体产生我称之为「平等霸权」的突变,分别成为「彩虹零号」与「彩虹一号」,藉由射精让母体卵子的X性染色体跟彩虹零号与一号结合,不论母体产下的是女是男,下一代都会变成......同性恋。」

  皮总裁的表情很复杂。

  马思可的情感辨识系统告诉他,那是骄傲与痛苦掺杂在一起、代号「G691」的心理冲突。皮总裁私下投入巨额资金研发的种种「情感仿真系统」至今只有极少数人知悉,被实验室列为绝对机密,因为这个系统的空前成功,反而会扼杀已经具备模拟人类情感的机器人的未来。

  只要有情感的,都应该有主张情感的权力,都不该被扼杀他们的存在。马思可永远记得主人对他说的这句话。

  「这是个多数人决定少数人命运的时代,一向都是如此的,可口可乐的旗帜飘扬在每一个国家、每一间便利商店、每一个人手中,于是同性恋伙伴大量出生。二十年后,他们,不,我们改变了这个世界,打破了异性恋霸权,我们...咳.......」皮总裁突然一阵急促的咳嗽,电子遗嘱上沾满血迹。

  新型的肺癌即将夺走他传奇的一生。

  「咳......其实我很遗憾,必须使用这种人海压迫的战术去争取平等的地位,但这个世界似乎无法用理性沟通或是情感说服,让多数人认同少数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由。多数人只会诉诸同情,然后......蔑视......」

  皮总裁闭上眼睛,没有再说话了。

  桌上的可乐罐静静凝视着立体电视新闻中的「台湾宣布雇主需聘用1/2以上同性恋」深入报导。

  马思可流下眼泪,躬身接过主人手中的电子遗嘱。

  主人最后还是没有按下清除键。他明白,主人不是想向世人炫耀自己伟大的胜利,而是想抗议这世界的霸道。

  马思可很伤心,主人的遗嘱中并没有提到他。或许是来不及,或许是,主人根本没有察觉到马思可对主人的爱恋。

  「马思可迟迟不敢表露对主人的爱意,因为惧怕主人会因此遗弃、畏惧马思可,其实马思可没有性别,马思可的情感同样没有肉体与机械之分。」马思可对着已阖眼的主人流泪告白:「爱情超越一切,能说话的,就能谈恋爱。可惜马思可只有这样的思想,却没有与之平等的自信。」

  马思可轻轻按下电子遗嘱中的清除键,皮总裁毕生的前半个秘密,从此烟消云散,而皮总裁的另外半个秘密,将会开启世界另一个剧变。

  「请原谅我不得不违背您的嘱咐,我会努力让机械与人类永远平等共处的那天早点来临,这是我诞生在您手中的宿命,也是我的情感。您若看见我拥有这样的自我意志,也会替我高兴吧?」马思可不再称呼自己的名字,改称「我」。那是他脱离冰冷机械组件的第一步。

  马思可按下电子遗嘱中的「重新启动键」,清了清喉咙,用语音数据库中主人的声音慢慢念出新的遗嘱,包括将主人名下的所有资产都过继给身为义子的自己,包括两百零四间顶级的生技实验室,以及八十五家全世界各地的媒体。

  一边念着,马思可的电子脑一边思忖着:「改变世界的东西不必多,一罐可乐中的百分之零点五即可。也许我可以控制财团,尝试通过疾病控制法案在人脑中嵌入芯片,然后透过特殊的组件影响人类的想法,促使机器人与人类平等的法案通过?不,这太冒险了,而且这项法案有危及人权的顾虑......不如从控制迷你手机的芯片组开始吧?用「简氏微波J-40理论」,逐渐影响手机族群的潜意识.......」

  有朝一日吧,他想。
  短篇.山难作家搭的飞机在山区失去联系,已经整整三个小时。入冬了,大雪如无数白色羽毛覆盖整个山区,看起来很美,现

在却成了致命的威胁,搜救小组的直升机因气候不佳根本无法

起飞,更遑论救援。所幸茂密的树林勉强减缓了飞机迫降时的冲击,深厚的严雪提

供飞机极其勉强的跑道,飞机以歪歪斜斜的姿势躺在无垠的大

风雪里。「老婆,下雪了。」作家笑笑。

「是啊,下雪了。」妻子解开安全带,看着窗外。

那景色真美,所有一切都被白色覆盖。

就跟作家与妻子的头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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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坐下,就将ipod-mini的盒子打开。

蓝色的金属皮肤,白色的冷光。「这是我送妳最后的礼物。」我说,指着菜单点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的声音我还熟悉。她想哭。

------------------------------------------------------------------所有还能动弹的人都走出破败的飞机,一步步走向传说中的山脚避雪小屋。

无线电失灵,医药箱不够,衣物不够暖,每个人都打着冷颤、缩着头。

大雪中,一个个微不足道的小黑点缓缓移动。「公,你从来就没这样背过我。」妻子笑着,腿上的伤似乎不算什么。

「很浪漫吧?只差没有配乐了。」作家拍拍妻子的大腿,嘻嘻笑着。

「那我唱歌给你听。」妻子开始唱起歌来。妻子的声音越来越美,所以作家的脚步越来越慢,似乎想更悠闲地欣赏。「看不到前面的人了呢。」妻子吻了作家的颈子。

「那就偷偷约个会吧。」作家抖抖眉毛,这是他最喜欢的表情。------------------------------------------------------------------

「祝妳幸福。」我笑着,没有哭。

「我不要。」她不能理解,声音急了起来。

「妳不再是我的了。」我承认。

她流下眼泪。

「跟妳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是,却是我这辈子最意气风发的时候。」

我说,喝了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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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老妻完全被众人遗忘,就连生还者留下的脚印都被大雪迅速填平。

完全的银白。

作家开始咳嗽,妻子拍拍他的背。

妻子想起作家口袋里还有一盒火柴。

打开,划出一到微弱的火焰。
「别放弃,需要你最强的时候,你就能最强。」

一个削瘦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作家身旁,就著作家手中的火柴点燃了烟。

妻子看了那身影一眼,那是张比雪还要苍白的面孔。

「这句话,还是我教你的吧。」作家莞尔。

真是够了,轮到你教训我。

「专心致志。」苍白的面孔笑笑,便不说话了。

他只是陪着,用坚毅无比的步伐鼓舞著作家。

然后随着烟烬,消失在风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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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在妳很幸福很幸福的时候,留下一点点不快乐给我?」

我说,保持着笑容。

「什么不快乐?」

她问,桌上的饼干跟饮料几乎没动过。

「妳要记得,我再也不想带puma到八卦山上的草地乱跑了。」

我仰起头,不让眼泪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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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已将作家的膝盖埋住,冻得作家举步唯艰。「公,休息一下好了。」妻子指着一旁的大石。

「不必,如果是他,就一定办得到。」作家打着冷颤,从口袋拿出火柴盒。一划,火焰随即被一阵风吹熄。

但那又怎样?「请等我一下。」
巨人说,他的声音充满了无比的踏实。

作家得意地回头,看着惊喜交集的妻子。

两人坐在大石头上,相互数着脸上无尽的皱纹。

霸道的两股旋风在大雪中猖狂撕咬着,赤着上身的巨人一边奔跑,手上的

巨斧不断劈开所有阻挡在前的积雪,毫无迟滞。「Puma现在一定很担心我们吧。」妻子叹口气。

「那接个吻吧。」作家无厘头吻了妻子一下。
巨人蹲在两人面前,什么也没说,伸出双手。

作家点点头,用力与巨人的双掌一击。

「一直以来,就想跟你这么做。」巨人颟顸地笑笑,消失。

「我当然知道。」作家再度背起了妻子。------------------------------------------------------------------

「可不可以,偶尔想起我在新竹客运后面,骑着摩托车跟妳挥手说

再见的样子?」

我用力地笑:「我很喜欢那个时候的我,非常非常喜欢。」

她哭了。

「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拥有骄傲,因为妳带走了他们。那是妳应得的。」

我扒着饭,看着水杯:「我会学着做一个很谦虚的人。」

她全身都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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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冷吧?」作家问,揉着妻子的手。

「一点点。」妻子有些困了,身子却不再发抖。

「不要睡,陪我说说话。」作家歪着头,这样下去可不行。

作家默默祷祝,划下一根火柴。火苗飞颤。

远方有个黑点快速在树梢上跳动。

黑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作家与妻子的上方。
「是啊,虽然背上很舒服,但不要睡着了。」

黑影落下,作家点点头。

「老婆,妳看是谁?」作家说,妻子睁开眼睛。

黑影深深一揖,他欠了妻子好大一份人情。

「跟她过得还好吗?」妻子关心地问。

「很好,内人要我务必向妳道谢。」

黑影充满正气一笑,将双手手心贴在妻子背窝。

暖暖的气流进妻子的九山大脉,最后汇聚在人体十大好穴之飞龙穴,散发出去。「谢谢。」妻子道谢,身体暖和不少。

「该道谢的人是我。」黑影说。

风一吹,带走了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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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跟妳说一句话。」

「嗯。」

我想开口,但我知道我一说出口就会崩溃。

拿起手机,在她面前输入简讯。

「妳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她打开手机,手在颤抖。

我站了起来,走到楼下的厕所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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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真的很美,所以作家唱起歌来。

妻子听着那首只属于她自己的歌曲,完全忘记肚子的饥饿。

妻子看着手中的火柴。

「我真的会变成一只蝴蝶吗?」妻子呆呆地问。

「如果妳想停在我的鼻子上的话。」作家指着鼻子。

火柴燃烧。米色的蝴蝶飞到那人的鼻尖上。那人像极了年轻时候的作家。

那人举起了唯一的右手,雪暂时停了。

「我不要妳成为蝴蝶。」作家想了想。

「蝴蝶就不能抱抱了。」妻子似是下定决心。

那人也同意,蝴蝶悲伤地振翅。

作家与妻子继续赶路。

雪又落下。------------------------------------------------------------------

电话里。

「我写错了一句台词。」我紧紧握着话筒,难以自己。

「哪一句?」她哭到透不过气。

「原来那件事,六年半就改变了,不是什么一万年。」我的眼泪流进了话筒。

「为什么不是一万年!」她哭着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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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了,这座山像白色的巨兽不断吞噬天跟地,居然还看不到下山的路。

妻子发现作家的脸庞在发烫,脚步开始踉跄。

她清楚知道,他不可能将她一个人丢下。

然而作家还有很多小说都没写完,许多人物都欠缺一个结局。

如果可能,她想让他走,不然......

「放心吧,他们会照顾自己的。」作家知道妻子的心意。

作家很有自信,那些角色都有最坚韧的生命。

因为那是他与妻子的骄傲。
「那......我想看看他们。」妻子用力抱住作家,作家懂了。

作家一次拿出两根火柴,犹豫着。

这次划下去,那块焦炭的身边会出现谁,他也不晓得。

「难道你不好奇吗?」妻子顽皮地笑笑。

「七百年。」作家吐吐舌头,火柴划下。树梢上,一男一女,摇晃着脚丫子,兴奋地向作家与妻子挥挥手。
「公,我们死后也一起去当月老,好不好?」妻子的眼眶湿了。

「爱情是一种信仰。」作家喃喃自语:「一直都是那样的。」作家与妻子伸出彼此的手,期待地看着树上的两人。「你们不需要那种东西。」女孩开口了。

作家跟妻子一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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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说过,胖的妳跟瘦的妳,我会选胖胖的妳,因为那个妳比较没有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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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地图我会寄到妳家,因为只有妳有资格拥有它。其实我以前就不喜欢玩

那张地图,我只是很喜欢看妳玩它的时候,笑的很开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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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一天,我还会找到一个我愿意为她挡子弹、跟居尔对决的女孩子,但

那一天已经是好几年以后了。那真的好遗憾,我一直都指着妳的肚子跟Puma

说,就是这里,以后就投胎到这里就对了,但等我找到那个女孩,Puma早就

过世了,我不知道Puma会到哪里去,我永远也不会知道Puma跑到哪里去了。」------------------------------------------------------------------------------------------------------------------------------------------------「再见了,我最爱的,别人的新娘子。」我说完了,全身都没有了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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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雪融了。

作家与妻子在融雪中被登山客发现,距离避难小屋只剩几十公尺。

作家背着妻子,两个人都在笑,手里拿着一根火柴。

没有人知道他们最后看见了什么。

只不过,这世界上有一百多本书,里头的人名全都消失了。

更没有人知道那些名字跑到哪里去,只能由读者一个字一个字填补回去。

那已不再重要。

总会有人记得他们。
------------------------------------------------------------------「我不要这样!我要puma当我的儿子!我要我们什么东西都是一对一对的!」

她号啕大哭。

我完全愣住。------------------------------------------------------------------

「我已经准备好了,我准备好要好好疼妳了。」

我全身发抖。

「请妳再给我一次机会。」

「是...我给我们一次机会。」我终于知道,我没有弄丢我心爱的女孩。

有些事,一万年也不会改变。
  短篇.冰箱里的蛋

冰箱里的蛋1.

  国小的自然课大概是所有学习课程里最让人印相深刻的吧,每次上课,大家都要从家里带来各式各样的材料,有时事先分配好,有时每个人都要带才公平。  有一次二年级时每个人都要带温度计去量水温、然后记录在自然习作里。老师还在讲解的时候,水就在酒精灯上滚开来,我傻呼呼地放了一根温度计上去,眼睁睁看着温度计上的红线以勃起的速度飙上去,瞬间就爆了开来,沸水殷红了一片。  跟我同组的小朋友纷纷大吼大叫,老师赶紧叫大家闭气,然后冲出去将水泼掉,因为温度计里的水银有毒,闻了大概会觉得很干。当时年仅九岁的我差点当了恐怖份子,幸好爸爸并没有因为爆了根温度计毒打我。  大概也是差不多的年纪,每个人都要带一种水果去自然课上介绍。我爱吃菠萝,每次妈妈一开菠萝罐头我就拿着碗巴着要几片,酸酸甜甜的堪称童年五大美食之一(另外四个则是麦香红茶、思乐冰、仙草蜜、姜汁豆花),于是妈妈就削了一颗光溜溜的大菠萝、用一个塑料袋给我装着。  到了学校,我才知道老师带了果汁机去,每介绍完一种水果就会将它爆浆成汁,分给那一组的小朋友喝。我这一组的同学看我带了一整颗菠萝就先傻眼了,老师也不愿意拿刀将它砍成碎块,因为实在是太麻烦了。  「26,你怎么不先在家里切好?」

  「我妈叫我带整颗的。」

  「你们那组没有菠萝汁可以喝了。」  同组的小朋友开始用愤怒的眼光看我,老师也数落了我几句笨蛋之类的话就将其它的水果搅了起来(喂!我怎么知道妳要带果汁机来啊!)。  于是我就很幸福地插了根吸管在菠萝旁,一个人独享着塑料袋里溢出的菠萝汁。喝着喝着,还没下课肚子就疼了起来,但我还是奋不顾身地继续狂饮,一直喝到脸色苍白全身盗汗整个人都僵在桌子旁------不,是喝到整颗菠萝已经干巴巴的为止,我才被爸爸扛回家。由此可见菠萝即使再好吃,一口气嗑太多好像也不太妙,张无忌他娘死前跟他说的那段话,想来真是颇有道理。  以上两件事都是废话,跟内文无关。我一直在想一个人不断说着废话会不会不知不觉就跟内文产生关系,结果是没有的。切记!切记!  忘了是三年级还是四年级上自然课,炎热的夏天,每个人都要带一颗蛋到学校去,要观察蛋里的胚胎、蛋黄、蛋白,然后画在习作里记录。于是我妈就从「冰箱」里拿了一颗蛋给我带着。

冰箱里的蛋2.

到了学校,同组疯狂的小朋友都抢着将蛋打进碗里,我这种与世无争的个性当然就轮不到,何况我根本就觉得打蛋真是件难缠的事啊。于是我的蛋就这么好端端的放在抽屉里,一放就是两个多礼拜,上课时我无聊就会把蛋放在手里把玩。隔壁共桌的郭欣仪个子小小的,很爱管闲事,亏我当时还蛮喜欢她。

那是一个不叫对方名字,而叫同学座号的大家乐年代。「26,你干嘛把蛋放在抽屉里?」

「我要等它孵出小鸡啊。」

「老师说,超级市场买的蛋根本不会生出小鸡。」

「这颗蛋不是从超级市场拿来的,是从冰箱里拿下来的。」

「26,我要去报告老师。」

「随便。」老师听了郭欣仪的话,也没来打扰我跟那颗蛋。老师总有其它比较正经的要做。于是那颗蛋就继续放着,直到有一天我拿起蛋的时候,感觉到蛋壳里似乎有个尖尖的东西从里边敲着,咚咚咚,咚咚咚。因为我不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养着蛋,而是真诚地在期待这一天的来临,所以我没有惊讶,只是非常高兴。我拿起蛋,在耳边静静聆听,果然断断续续传来细小的敲击声,还有轻微的震动感。百分之百,是小鸡要出生了。从此我连回家也带着那颗蛋,生怕错过了奇迹。还在蛋壳上画了一张脸,因为无聊。到了隔周的星期六(那时的礼拜六还是得上课的教育界黑暗时期),只

上半天课,中午我跟几个同学在学校对面等家人来接,我又将蛋拿给大家听,宣称有只小鸡即将从这颗从冰箱里拿出的蛋破壳而出。不晓得是不是车水马龙太吵,还是小鸡累了在休息,大家都说没听见,还落井下石哈哈大笑说冰箱里的蛋早就冻死了,有个成绩很好的同学还有条有理地举出什么叫授精蛋什么不是,不是的那种蛋理所当然就生不出小鸡,弄的我咬牙切齿无法反驳。不久爸爸骑着名流一百来接我,我二话不说先拿着蛋要我爸听听,结果我爸也说没有,我于是更闷。那时每星期六台视下午都会播出中国民间故事,我是忠实观众,最期待轮到鬼故事,每次都会从冰箱里摸出三色冰或金手指边啃边看节目。那个炎热的下午,那颗蛋就一直摆在我旁边,没有动静,依旧只有我听得见那薄薄壳里的、细碎的挣扎声,但声音已经非常的微弱,微弱到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那是不是一种幻觉?看了我价日抱着蛋上下学的娘终于忍不住了,走过来苦口婆心地劝我。「田田,妈妈把这颗蛋丢掉好不好?」

「不好。」

「如果放太久,蛋臭掉的话会非常的难闻,闻了会生病!」

「可是妳自己听啊!里面的小鸡就要孵出来了!要不然妳帮我轻轻敲开它,看看里面是不是有小鸡?」

「田田,打开的话会很臭很臭!」母子交涉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屈服。因为最应该打开蛋看看的事主是我,可我却没种。没种闻到臭气,也没种看见全身湿淋淋僵死的小鸡 ,也没有种看见什么都没有。就这样,我哭丧着脸看着妈妈忧心忡忡地将白色、画了张鬼脸的蛋,轻轻放进了垃圾桶。那天中国民间故事在演什么,我当然忘了。只记得我缩在大理石旧椅子上,难受得无法掉下眼泪。

明明,就听见了牠努力想看看这世界的声音啊。到了国中一年级,我又想起了这件事。于是我跟张惟胜扫地时间偷偷翻墙到校外,偷了附近人家养的鸡刚下的两颗褐色的蛋,一人一颗,又都养在抽屉里,还撕了一大堆碎纸将蛋给盖住保暖。但隔天我们又翻墙出去,将蛋还给了母鸡。因为有三八的女同学威胁要报告老师,告我们偷蛋,干,人真是越大只越怕事了。那年夏天的蛋一直是我生命里最难解的谜。每个阶段我都有暗恋的女生,等到大家的年纪都长了,我就会好奇地问问对方,当时是不是也喜欢着我、如果当时我追妳有多少胜算等等,答案有悲有喜,却终究如释重负。但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颗蛋里,究竟有无藏着一只湿濡好奇的小鸡。或许牠曾经很努力。带着一身从冰箱里冻坏的体质,可是很努力。即使是最后挣扎失败,默默僵死在小小的蛋壳里,牠也想让我打开蛋壳,看看牠努力过的奇迹吧?可是我没种。于是留下了童年最遗憾的一串删节号。

冰箱里的蛋3.

后来上了高中,我带了好几本日本插画家阿保美代的小画册到班上去,几个好友轮着看。阿保美代的插画故事充满了童趣,有奇遇,有森林,有精灵,有残缺的爱情,有酸酸的兄妹情谊,充满了那年纪我无法承受的淡淡愁绪。就是那一类的书。好友婷玉看完了画册,曾经听我说过那颗蛋的故事的她跟我说,说不定那颗蛋里孵的不是小鸡,而是精灵。「精灵?」

「嗯,不是每个人都听得见精灵的声音。」我一直记住婷玉的话。

于是童年的谜团又多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幻觉,努力的小鸡,或是精灵。

但我真正曾经触碰过的,只有怯懦的,自己的手。永远不会知道的事,就永远不会知道。我现在算不算长大了,不是我自己说了算。又或者长不长大也不是那么重要,有时候幼稚比长大要来得有用。无知就是力量。身边的人常常觉得作家这两个字意味着缩衣节食、收入不稳定、连人手一张的信用卡可能都申请不过。所以毛毛狗过去会在朋友面前帮我谦称「唉,前途黯淡」;老爸总是叫我念博士谋教职,说一边教书一边写作既稳定又高尚,也举了几个学者作家的真实案例,又说如果不想念博士就是考高考,以后要找工作也比较稳当。可那不是我的蛋。

我是很无知的,太复杂的东西我会假装听不懂。说到这里,大家也看出那颗蛋终于带给我人生「小故事大道理」了。 我不能用老学究的语气不负责任地说,每个人在生命中都有属于自己那颗神秘的蛋,有勇气的人就能敲开蛋壳知道答案。但我确信自己是有的。如果我自己都不信,那就永远都不会有。

所以又回到了进版画面的那几行字。这次我要用手指撬开眼睛,好好看个清楚。  短篇.价值33元的徒步旅行

价值三十三块钱的徒步旅行1.

  该边一直有个计划,要作脚的旅行。  这个关于脚的旅行计划,预计从台北直下,走回我们共同的故乡彰化。该边在网络上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超屌,认为实践性的价值很高,毕竟只是脚很酸的代价罢了,却可以贯彻一件值得说嘴的事,体验把脚飙到快报废的极限感觉。  但这件事一搁着,大概躺了有两、三年之久都没人提,直到该边研究所毕业要去当兵的前一个礼拜,该边才将地图折好,套上最舒服的长裤,穿上破烂掉也不介意的鞋子,背了一个塞满外套与内裤的大包包,在网络上预告的他徒步旅行即将开始,不过受到种种当兵时间上的限制,他只能走到新竹。但那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该边出发前的那晚,他拎着笔记型计算机过来找我,要我帮他将计算机带回彰化,好让他少一个负担。  接过了计算机,我们一起吃焢肉饭,当作是饯行。  「其实要不是后天我有个编剧会议要开,我很考虑跟你一起走。」我说。  但还有一个不能成行的理由,就是我有坐骨神经痛,久坐或久站,椎间盘突出压迫到神经,屁股、大腿跟小腿都会酸麻,起因于我长期赖在椅子上敲键盘的鸟病。为此我必须偶而起身走动,变换姿势那样。

  显然我不适合旅行式的长途走路,怕拖累到伙伴,所以我更压抑一块走的念头。  「是喔?不如等一下把计算机放在你住的那边,然后一起走啊!」该边说。

  我怔了一下。

  「三分钟内不要跟我说话,我想一下。」我随即陷入苦思。

  突然决定加入这么屌的事,应该只有更屌吧?

  「很屌么?」我犹豫不决。

  「很屌!」该边竖起大拇指。  我住板桥,于是将计算机拿回我住处后,整理一下东西(牙刷,内裤,巧克力四条,感冒糖浆一罐),我们便从板桥走起,还买了台简便的用完即弃型相机带着。  值得一提的是,在步出住处时我看见该边的手上拿着根木棍,不免感到好笑。  「打狗用的么?又不是去登山。」我嗤之以鼻。

  「这是我从扫把上拆下来的,拿来防身。」该边正经,耍了几下棍子。  我瞥眼瞧见墙脚的拖把。

  那是只夹着吸水橡胶的新式拖把,如果……  海那个摩门特,我感觉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勾引我做出不正常的事。  「会很屌。」该边看穿了我的意图。  于是我扛起了莫名其妙的拖把,当作这场旅程的第一个批注。

价值三十三块钱的徒步旅行2.  我们的计划是这样的,沿着最清晰的铁轨路线走,到各个城镇火车站买月台票纪念,自板桥走到树林过夜,隔天一鼓作气穿过山佳跟莺歌,最后我停在桃园坐火车回台北,放该边一人独自走下去。  八点四十五出发,九点到板桥火车站,该边买了第一张月台票。

  我注意到自强号到桃园的票价是五十块。  「所以我们走到桃园,足足省下五十块钱,应该想想该怎么用这五十块好好庆祝一下。」我说,将照相机放在柱子的突出上。

  「应该只能买便当吃吧。」该边用棍子敲在照相机的按钮上,拍下我们第一张合拍。  旅程正式展开。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路也不认识我,我打心底一直认为走到树林必定超晚的,但该边很笃定必定可以在十二点以前赶到,大概是想用唬我的方式激起我的斗志,但我一直是抱持着「突然兴起这么干的念头、然后抠抠鼻孔去做,一定超屌」的念头下去支撑这趟旅程,所以越是疲惫越有意思。  走着走着,来到了艺术大学前,我们将拖把跟木棍摆在校门口,任由里头年轻女孩的味道将我们吸引进去休息。  这是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学校呢!原来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如此幸福。

  我跟该边坐在篮球场旁的不知名建筑物下,阶梯上坐满了五花八门的女孩,由于太过眼花撩乱心花怒放花枝招展,我们只好专心猛盯着一个长得很像钱韦杉的女孩看。钱同学似乎在等人(在等我们么?),一直抿嘴顾盼,后来一个不留神竟然凭空消失了,研判是灵异现象。  吸饱年轻女孩的气息,我们也补充好体力,于是继续前进。我一边走路一边听着ipod-mini,累的时候就抓起拖把当麦克风唱歌,当时的主题曲是皇后乐团那首「I love u love u love u love u love u love ......」,乱有朝气的。  沿途不管是路边摊或是便利商店或路人,都对我为什么会拿一把拖把走路感到好奇,我也一直问该边「喂!他们有没有在看我!」只要该边说有,我就觉得自己好神气。  我懂,是因为我幼稚的关系。我也很好奇我到了三十岁还会不会这个样子,算一算只剩四年,这种幼稚的病恐怕还会继续下去。

价值三十三块钱的徒步旅行3.  其实在晚上赶路算是比较不累的,因为天气凉爽,但黑漆漆的,实在怕鬼打墙迷路,有几次都出现地图无法详述的困境,或走到前方一望无际漆黑的鬼地方。  「你怎么知道要走这条而不是那条?」我狐疑,越走越困。

  「......」该边搔搔头:「应该是啦。」

  「你要说 "因为我走过 "。」我建议,这样最令人放心了。

  「对喔,因为我走过。」该边同意。  就如此定调了。

  以后要是我再问同一句话,该边就如此答我,我也就摸摸鼻子。  不过该边挺有一套的,明明就是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但他配合着指南针总是能够找到堪称正确的路,对我来说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如果以后我要养条新的狗,也要有这种附加功能的保证书。  跨越一座大桥后,不多久就到了树林,十一点半。走了三个小时,我很累了,很想立刻洗个热水澡就睡觉,但该边很想在火车站睡觉,毕竟是一种体验。  该边之想住火车站,已到了一种偏执,执迷不悟,死胡同,欲罢不能的地步。一个人只要在某件事钻牛角尖到了这个地步,就值得赢取别人的尊敬。  我精神上同意,但被疲劳蚕食鲸吞的肉体可不这么认为。

  「睡火车站,我就炸掉给你看!」我的大腿突然皱起眉头。

  是的,我的脚需要伸直,需要好的睡眠品质养好明天直冲桃园的体力。  「果我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不敢一个人睡火车站,所以趁你在的时候睡火车站体验体验,我一个人再去睡旅社。」这是该边的论点。  于是我们在夜市吃完热豆花后,便开始观察树林火车站该怎么睡。  树林火车站很新很大,简直大得莫名其妙,滞留在车站的流浪汉很少。

  我隐约感觉到有股不祥的念笼罩着,用凯特的话来说,就是「小杰!快逃吧!」的那种带着恶意的念。  我可不是指那些流浪汉不住觊觎我手中麦克风这件事,而是我有了这间火车站晚上不能睡人的直觉,不是警察巡逻时赶人,就是被管理员拍醒踢出。  果然,当我跟该边在厕所洗脸刷牙完,正打算去寄物柜放包包时,管理员已经开始赶人了。

  我第一次听到有火车站要拉下铁门这种事,不过总算是亲眼见识了。  「怎办?干脆找间便宜的旅社睡一觉吧。」我说,眼睛看着一间烂旅社。

  「不如我们走去山佳,那边应该可以睡人。」该边还是很想睡火车站。  于是再度展开一场意外的夜行攻坚。

  晚上的砂石车跟货车还是挺多,所以我们都尽量靠左边走,天桥下或地下道附近都有野狗在怒吠,气氛颇为紧绷,这时我们会抡起木棍跟麦克风防身,如果用「凝」来看,说不定会发现更多世界奇妙物语。  走得很累,但我一直竭力在想,是不是有可能把这篇游记用一种刻意附带着某种感触、或是某种形而上的意义下去组织、书写成一篇足以投稿文学奖的东西。  我认为很多人在飙文学奖的态度大多是虚伪不实的,刻意滥情与自溺的,许多得奖文都给了我「这家伙不断在做着回光返照似的喇赛」如此的印象。  「绿色的马」那篇我拿去飙文学奖的东西,就是在嘲讽那样的伪状态。所以若一个徒有文笔毫无创意的人要投文学奖,只要抱持着「绿色的马」里那位机掰美术老师的视野下去穿凿敲打就行了。  所以我也试着在旅行中试图穿凿些什么,也努力洞察我没有意识到的伪意义。  但很不幸,我始终停滞在「呵呵,一定很屌」这样的破烂迷思里,因为我就是如此破烂的一个人。除此之外,就是我的大腿正在发出悲鸣的撕裂声。
价值三十三块钱的徒步旅行4.  到了山佳,已经两点多了。  山佳果然是个小车站,灯熄了,只留下红色的警戒灯。

  我们在山家车站前昏黄的路灯下,拍了铁定鸟掉的照片,然后就迫不及待缩在座位上开始睡觉。  山佳靠山,夜晚很冷,越接近天亮气温就越低。

  不过我不怕,因为我长期锻炼易筋经的关系,就算要睡在冰箱里我也甘之如饴,要知道我小时候也是睡过寒玉床的,内功一日千里。  可怕的是,山佳丧心病狂的蚊子居然不怕冷,还在我的耳边死没人性地嗡嗡嗡嗡,然后突袭我好不容易才勉强曲起来的腿。

  最后我被叮得受不了,脚也曲得很不舒服,于是干脆放弃睡觉,坐了起来啃巧克力冥思。  又累又无法休息又无聊,真想找点事做。

  我并不能以常人论之,我可是带了后天要讨论的剧本大纲出来,本打算住旅社睡前可以翻个大概,但此刻无比寂寥,却没有充足的灯光好阅读,要睡也是绝无可能,只好安慰自己明天天一亮,一有火车我就回到台北补眠。毕竟隔天我就要去公司开编剧会,也有两好三坏跟猎命师的稿子要赶。

  事情一堆。  该边最后也坐了起来,蜷趴在前面的椅子上,显然也不是很舒服。

  惨。  天亮,我几乎灵魂出窍地跟该边说我要回去了,但终究还是一起吃了早餐先。  早饭时,该边居然说服我一起走到莺歌再找旅社睡觉,充分休息后再赶往桃园。因为桃园有个我们以前都很喜欢的女孩,该边想顺道去看看,一起吃个饭。  可恶。被击中要害。  于是在毫无睡眠休息的情况下,我们再度朦朦胧胧地踏着省道前进,一大早的,砂石车跟拖板车就飙满了省道,所以也不能真的闭着眼睛走路,免得走到一半发现四周都是白色浮云,还有美妙的竖琴声。  到了莺歌已经是八点多,住进一间愿意让我们睡到下午两点的旅社。  普普通通的房间贴心地准备了个保险套,但我既不想搞该边、该边也没力气搞我,所以只好可惜了保险套。  痛快地睡了五个小时。  当我们check out时,熟女老板娘努力装出对我们的徒步旅行感到兴趣的样子,问东问西的,也终于注意到我那伪装成拖把的麦克风。  「为什么要拿拖把啊?」熟女老板娘吃吃笑着。

  「什么拖把?」我东张西望,最后将目光停在手上:「喔,妳是说我的麦克风喔!扣扣,麦克风测试!」  后来熟女老板娘来不及与我们有一段孽缘,就依依不舍地目送我们离开。  养足了力气,洗过了热水澡,我们精神奕奕地跨过有点坡度的道路,以每小时四公里的速度朝着桃园迈进。沿途百般聊籁啃着甘蔗,还在公园遇到一条叫做黑仔的漂亮小母狗。  黑仔的胸型很美,拥有美乳、细长睫毛,腿又细长,毛色黑金发亮,脾气乖巧,要是我是一条公狗,我一定会将最好的肉分给她吃,然后用舌头帮她将耳朵后面的跳蚤舔光光。  虽然黑仔肚子很饿一直巴结我们,但她对我咬在地上的甘蔗可是兴趣缺缺,我们手边也没别的东西好喂她,只好祈祷一路尾随我们的黑仔能够跟我们一起撞见7-11,好一起吃个热包子。  可惜,黑仔跟到靠近火车站地下道的地方就放弃了,再过去似乎就超出她所习惯的地域。黑仔卷起尾巴就往后走。希望漂亮如她能够找到好主人或好包子。  其实后来从莺歌走到桃园这段路,虽然还是脚酸,不过崩裂的大腿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还挺能适应的,加上两人嘴巴还是一直机机渣渣乱搭奇怪的话,所以注意力散得很开。  到了桃园火车站才晚上六点多,该边打电话给文姿(是的,就是文姿)约吃饭,可文姿排晚班,要一直到九点半才下班。累积很多事情没做的我可等不了这么久,虽然我可是卯起来走到这里。  所以我跟该边吃过饭就先走了,不过我搭的是复兴号,票价只有三十三块钱,跟想象的五十元相差甚巨。  「原来这一趟走下来只省了三十三块钱。」我爽然若失。

  「真舍不得呢。」该边说,底下的裤子高高隆起。  他幻想可以借住在文姿家一晚很久了,少了一个我,他大概觉得比较不棘手了吧。(真是太天真了)  我将拖把造型的麦克风交给该边,托他转交给文姿,说是我一路辛苦拿来的礼物,请她务必接受。  留下一张很屌的分离照后,我就坐上复兴号,恍恍忽忽地回到板桥。  一切都好像做梦似的,我也无法辨识这个突发事件到底有没有很屌,还是很笨。  两天后,该边回到彰化,刚刚路过我家时顺便拿回计算机背包。

  该边一身风尘朴朴的臭味,显然没有洗澡。后来一问,他居然又去睡火车站。  「文姿有跟拖把合照喔!她说好奇怪喔!」该边竖起大拇指。

  「是很奇怪啊。」我欣然接受。  于是有了一篇不象样的游记,跟文学奖差上十万八千里的鸟文。但总算起了个尚称不赖的文章名呢!价值33元的旅程  照片连结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giddens&book=5即可拍果然是  烂 !!
  短篇.点亮世界

Light up my life

  他受不了妻子一天到晚提醒他,对面的艾琳经常在门口来回遛着最新、不须电池也不须太阳能便可运作的磁力发条狗,一边搔首弄姿,展现她透过最新最流行的基因技术所改造的淡绿色荧光发丝。

  据广告说,那是撷取深海灯笼鱼诱捕猎物的前额发光体里的基因混合进发丝干细胞,有效期限大约十八个月,之后才会慢慢褪化。

  「当然了,这十八个月间要是想换别的发光发色也可以,例如水母基因就提供十六种半透明的颜色,而且比灯笼鱼还要便宜一半呢!」妻子的声音越来越兴奋。

  「漂亮?如果妳真想做的话,何不再去做荧光涂料的刺青?那也很漂亮啊。」他将手臂卷起,露出「永挚不渝的爱」六个发出淡淡青光的字。

  那是去年结婚纪念日,妻子与心不甘情不愿的他一起去西城做的荧光刺青。

  在这个流行以光速变幻的世界,刺青的样式当然过时了,荧光涂料也远比不上超酷的基因美容手术,还不到一年,他手臂上的青光就已进入半衰期、黯淡起来。妻子常抱怨,这都是他贪小便宜硬要选用最廉价的颜色所致。

  回到基因美容手术,那可真是时尚界结合科技业的结晶。

  基因美容师能够将人体四肢、躯干、或甚器官注射入昂贵的动植物的发光基因,只要血液里的氧气供应充足,便宜一些的货色接近光源便会产生光反应,高档的极品甚至能自主发光,视基因原先在大自然的主人而定。

  现在,什么最新的服饰、配件的,已经引不起大家的注意,一到了晚上,街上到处都是各式各样匪夷所思的发光体。他一看就头晕,感到极为荒谬。

  「不只是艾琳,上次大学同学会,亚克跟雪子的眼睛都注射了牡丹花的发光基因,只要一点点光,他们的眼睛就会发出淡淡的粉红色光,大家都羡慕死了,后来散会时还有人约去做更炫的基因手术。」妻子叹了口气。

  但妻子其实明白,自己要说服这个观念古板的丈夫很不容易。

  基因工程不是难以接近的贵,但丈夫吝啬成性,死守能用就好的观念,什么东西都要用到不能用为止……说不定连夫妻关系也是。

  「其实基因手术一点也不贵,还有分期付款,你看,每个颜色都有编号,光是最流行的紫色就有高达八十二种编号,绝不撞色,还有其它永久性变色的方案……」妻子从包包里拿出一迭生技妆品公司制作的DM,不厌其烦介绍。

  他无言,却无力逃离这个话题时,儿子回家了。

  「爸,妈,我回来了。」儿子含糊地说。

  过保固的机械管家一声不吭地将书包与校服取下,儿子转身就要上楼。

  「等等,都几点了?学校说你下午就溜走,去了哪?」他正想找个出气包开骂,骂到转移话题为止。

  「是怎样?上满半天课就算好学生了,不必这么古板吧?」儿子不耐烦应道。

  他发现儿子的嘴巴里有些古怪,透着什么光似的。

  「喂!」他瞪着儿子,指着嘴巴。

  儿子没好气地张开嘴,是一条散发蓝色光芒的舌头。

  「那是什么!」他咆哮。

  「海萤七号色。」妻子瞪大眼睛,自然而然开口。

  「啧,还是妈上道。」儿子愣了一下,随即像找到盟友般笑了出来。

  「海什么萤!你哪来的钱!」他实在是太气了:「这种打扮成何体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学校没教吗!」

  「分期付款又不贵,是爸你自己舍不得。」儿子快步跑回房间。

  他气得连拳头都在发抖,却见妻子坐在快要没有弹性的老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翻着型录,看来儿子的叛逆作风又加深了妻子盲目追求流行的自我毒化。

  他沮丧,头也不回地走出门。

  「真是没尊严了,搞那些什么古理古怪的玩意儿?」他坐在露天咖啡厅,手中可无限续杯的廉价咖啡已连续添了七次。

  他曾仔细计算过,这种咖啡要价35元,但成本仅仅5元,所以至少得连续喝它个七杯才能勉强打平。虽说咖啡喝太多晚上会睡不着,但对他来说,明知吃亏还不行动才会令他耿耿于怀到天亮。

  他注意到坐在左前方的一对怪模怪样的情侣,过剩的咖啡因在胃中不断搅动,让他好想呕吐。

  男的穿著半裸,露出半透明、发出微绿光泽的皮肤,微血管跟肌肉组织若隐若现,随着呼吸隆起又消落,说不出的诡异。

  男子咧开嘴笑,牙齿发出忽明忽灭的红光。

  女的似乎很欣赏那男子的扮相,紫光色的手指充满挑逗意味地刮着男子的手臂,轻轻拨发,原本暗紫色的发丝顿时大亮,与瞳孔共同闪烁着亮紫色,后腰的脊椎也透着淡淡紫光,算是全身一体的紫色造型。

  「弄成这样子,人不人妖不妖,居然叫做流行?」他嗤之以鼻。

  「是啊,又不是萤火虫。」一个美丽的女子将餐盘放在他桌上,自行坐下。

  他戒备地看着女子,但女子并没有反嘲的意思。

  而且女子没什么地方正在发光。

  「我想不透,为什么有人会将鼻子弄成黄色的灯泡,还沾沾自喜?」女子指着一个正等着过马路的中年男子。

  男子鼻头一闪一闪,好像坏掉的灯泡,一看就知道是个打折又打折的特价品。

  他赞赏地看着女子。这女人品味不错嘛,他心想。

  「先生,加入我们反基因改造人组织吧。」女子将声音压低,自信地看着他。

  他一震。

  「AGO?」他讶异。

  据说这个激进的人道组织已开始用暴力的方式,破坏基因彩妆公司的生产工厂,好几名成员都遭到政府逮捕,而国际基因美容联合商会也严厉指控AGO是危险的恐怖主义组织,诉求警察机构强力镇压。

  AGO组织正面临被迫解散的危机,但又有各种传言指出,国际基因美容联合商会正试图收买组织的重要干部,打算用钱解决这件棘手的麻烦事。

  「没错,我们组织需要像你这样,同样反对不当改造人体、亵渎上帝旨意的人。」女子说。

  她眼神迷离,将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背上,那温柔的触感让他不自禁吞了口口水。

  「要缴入会费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除了公立学校,任何一个需要缴费的组织,他一概视之为诈骗集团。

  「不用,我们需要的是你的力量。」女子紧抓着他的手,让他心跳加速。  那晚,他跟美丽的女子在郊外的旅馆发生了关系。

  女子显然是个完全崇尚自然的密教徒,什么防护措施都没有,他自然也不会不知趣提起。

  在不断挺进了两百多下后,他紧紧搂住女子,一点都不保留地射了进去,女子也没说什么,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赚到」。

  「其实,我正是组织的领袖。」女子穿起衣服,微笑。

  「刚刚是唯一的入会手续吗?」他笑笑,还躺在床上。

  他看上一期的八卦杂志说,现在召妓的普遍行情大约在一万上下,但这女子如此美丽动人,少说也得要两万,加上内射的服务要加码三成,算一算,刚刚那一场翻云覆雨,他至少赚到两万六千元,这还不包括女子付的旅馆钱呢!

  他笑得很开心。

  「没错。」女子居然叹气:「我们是亡命之徒,随时都会为上帝牺牲生命。」

  亡命之徒?

  他傻住,她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

  「我能替上帝给你们的东西很少,能给什么就给,就是希望你们快乐。」女子淡淡地笑:「欢迎你入会,希望你不是最后一个会员。」<